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文摘   2025-02-11 00:05   北京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吉政办函〔2024〕11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2月8日经省政府批准、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吉政办函〔2023〕13号)同时废止。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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