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标准化项目的通知

文摘   2025-02-11 00:05   北京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

征集2025年度标准化项目的通知

吉应急政策法规〔2025〕16号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有关中省属企业,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印发《关于征集2025年度标准化项目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省征集2025年应急管理领域标准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此次征集的标准化项目包括申请立项项目和申请资金奖补项目。 

  (一)申请立项项目。 

  1.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开展应急管理行业领域标准体系研究。 

  2.吉林省地方标准项目。重点支持应急管理领域标准提升行动等方面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3.标准化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承担标准化项目征集、论证、评审、验收及推广等技术支撑工作,标准化专业培训及人才培养,重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贯、评估评价,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提供标准化公共服务,团体标准帮扶指导和监督检查,企业标准比对评价和监督检查,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标准文献保障,吉林东北亚标准研究中心建设,吉林WTO/TBT通报咨询中心建设,东北三省一区标准化协同发展,国家、省委省政府以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标准化工作。 

  (二)申请资金奖补项目。 

  1.标准研制及科研项目。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主导制修订并获批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含外文版)、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以及通过验收的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列入2024年度吉林省标准化科研和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 

  2.标准化活动的组织管理。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承担国外权威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省级地方标准技术审查任务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发布的2024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等项目。 

  二、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银行账号,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吉林省标准化资金管理办法》(吉市监标准字〔2024〕24号)和本通知有关要求。 

  (二)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三)申报单位应当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三、申报要求 

  (一)填报材料。 

  1.申请立项项目。 

  1)申报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标准化基础性工作的单位,按要求填报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申请书(附件1)。 

  2)申报吉林省地方标准项目的单位需提供下列材料:填报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附件2);提供标准草案,草案需明确提出标准的主要章节和各章节所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基本达到能够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度;对申报的地方标准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查,对制定地方标准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对是否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事项范围进行审查。提供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家组的立项论证评估意见,已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意见,未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广泛代表性的专家组,由专家组提供意见。 

  3)申请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后,将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资金额度予以事后奖补,资助额度不超过该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没有批复或批复后不足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行承担解决。 

  2.申请资金奖补项目。 

  1)申请资金奖补项目的单位,应填报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申请书(附件1)、任务书(附件3)、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同时提供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按资金支出明细顺序提供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2)申请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含外文版)、行业标准奖补项目,须提供立项计划、批准公告以及项目文本。 

  3)申请省级标准化科研以及地方标准制修订奖补项目,项目申请书、任务书以立项时填报的为准,不需要重复填报,也不需要提供立项计划、批准公告以及项目文本。 

  4)申请承担国际、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奖补项目,须提供批准文件。 

  5)申请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奖补项目,须提供承担省级地方标准技术审查任务的佐证材料。 

  6)申请承担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奖补项目,须提供企业标准“领跑者”信息平台正式公布的评估方案,并附已公布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 

  四、征集受理时间 

  申报单位统一填写2025年度吉林省标准化项目汇总表(附件5)。相关材料请于2025年3月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442291831@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方媛,联系电话:0431—80792605。 

    

  附件:1.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申请书 

     2.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3.吉林省标准化项目任务书 

     4.吉林省标准化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5.2025年度吉林省标准化项目汇总表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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