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后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委会(应急委)、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春节后历来是企业集中复工复产的高峰期,也是各类事故的易发多发期,确保春节后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对于今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春节后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前后全区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复工复产期历来是安全生产风险集中期,春节后企业陆续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各类设施、设备由于长时间停产、停工,安全检验、检测、检修可能不到位;员工长假期后上班容易出现麻痹大意,安全生产意识放松;一些企业新招录员工或员工岗位调整,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或者未经过培训上岗作业;春运返程高峰和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等多重因素交织,安全生产事故风险激增。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清醒认识当前安全防范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化督导,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督导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扎实做好春节后安全复工复产各项工作,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
二、切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理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管理操作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召开一次节后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作专题部署,制定一个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对安全生产做全面部署强调,开展一轮全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上岗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做到有备无患,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设备设施全面检修维护(简称“六个一”)。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还要签订《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详见附件),报送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凡是没有做到“六个一”以及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矿山企业复工复产要严格执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停工停产矿山安全管理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5〕4号)规定的复工复产程序,即:对停工停产超过1个月的矿山,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等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矿山,因自然灾害或矿井灾变等原因,安全生产系统或巷道遭到严重破坏或封闭井口(采区)的矿山,必须经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签字手续后,方可复工复产。其他矿山复工复产,必须严格执行“矿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开展风险辨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隐患治理完成后,再由矿山上级企业组织验收,没有上级企业的,由矿长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矿山组织复工复产”的程序。不按规定履行程序或者停工停产时间超过1个月等情形的矿山未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签字同意的,不得复工复产。发现矿山上级企业验收搞形式、走过场,或者矿山不具备安全条件复工复产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责令矿山重新履行复工复产手续,由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准把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和节后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认真履行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职责,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安全监管。狠抓停工复产企业隐患排查,对存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环节、场所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同时,要抓实持续运营行业领域和节后延续的庆祝性活动安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及小餐饮、小门店、老旧商住混合体、多业态混合经营自建房等不放心、不托底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对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做到前置应急力量、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好现场安全检查。道路交通,要加强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运输、“三超一疲劳”、重型货车运输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矿山,要强化各类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火工品、设备检维修、地下矿山动火作业和顶板、露天矿山边坡等安全管理,严把煤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安全关。危险化学品,要强化装置区、储罐区、库区特殊作业管理,加强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管控,严禁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尽量避免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确需作业的要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并严格升级管理。烟花爆竹,要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等非法违法行为,保持“打非”高压态势。消防安全,要加大对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石油化工企业、仓储仓库等企业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推动行业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焊、保温材料等行业领域全链条监管,严查防火检查巡查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用火用电,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突出问题。建筑施工,要重点检查节后复工的建筑工程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以及各类施工机械、机具维保和检测等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水上交通,要强化水上交通组织保障,为重点物资运输船舶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水上客运安全,全力支持涉水工程项目开工复工,主动了解掌握港航企业复工复产动态,督促港航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贸行业,要聚焦金属冶炼(冶金、有色、机械铸造)、涉爆粉尘、涉氨制冷、铝加工(深井铸造)等重点领域,狠抓整治成效提升,指导蔬菜、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造纸和印染等轻工重点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设备设施和作业环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文化旅游,要加强对景区景点内部道路、玻璃栈道、索道缆车、接驳车辆等各种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稳定。
四、全面开展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督导检查
各地要切实把做好春节后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采取教育培训、重点突出的原则,大力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大力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指导本辖区企业全面开展安全复工复产工作。要动态掌握本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和重大工程复工情况,对高危企业和重点监管单位要靠前服务,组织专家帮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严格落实设备检修维修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管控。要督促各类企业单位抓实员工培训,对新员工、岗位调整、劳派人员和三类人员加强安全培训力度,落实持证上岗。所有复工复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必须到岗履责,新员工不经严格安全培训不能上岗,坚决防止一复工就出事,坚决杜绝无知者无畏惨痛教训发生。
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坚持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地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全年和近期工作,部署落实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等情况。要强化问责机制,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和督导,指导相关复工复产工作。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复工复产工作计划,明确、规范验收标准,验收合格,方可复产,对违规擅自复工复产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复工复产验收检查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检查不深入细致导致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守安全的浓厚氛围。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特别是企业复工复产没有做到“六个一”、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没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矿山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的,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到位,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附件:企业主要负责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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