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号文” 五问五答

文摘   2024-05-10 12:01   中国香港  

简介

据近期媒体报道,2024年4月,美股IPO市场进一步回暖,募资额同比增2倍,前十大IPO首日全部收涨。而2024年前4月,港股共15只新股上市,募资约78亿港元,亦蓄势待发。


随着海外融资及上市态势的逐步回归,针对客户在海外融资以及上市合规备案中的常见问题,我们提供以下考量要点,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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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什么是红筹架构?海外融资及上市都需要安排红筹架构吗?

红筹架构是指中国企业或个人通过在海外注册公司,将境内资产或权益注入其中,并以这家海外公司为主体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架构模式。这种架构模式的核心在于跨境操作,实现了企业资产或权益的跨境转移,从而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资本运作机会和国际化发展空间。通常海外融资,海外上市,都需要安排红筹架构。搭建海外架构有助于企业规避投资风险,设立投融资平台,享受税收优惠,促进资本资金流动,隔离风险,保留控制权等。


Q2: 什么是“37号文”?“37号文”是必须的吗?

“37号文”全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37号),由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7月14日发布,简称“37号文”,主要规定的是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应向商业银行申请外汇登记的相关问题。


通俗来说,“37号文”是中国籍自然人凭借境内权益在境外设立第一层特殊目的公司,以融资为目的的返程投资的合规初始登记文件。


Q3: 什么类型的人士需要办理“37号文”?

根据37号文的规定,以下人士需要办理“37号文”:

  1. 持有中国企业权益的创始人及其他中国籍自然人股东

  2. 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持有境外合法权益的中国籍自然人


Q4: 顺利完成“37号文”登记的关键点:

  1. 时间的把控

  2. 符合要求的融资证明文件

  3. 完成返程投资以完成37号文登记的闭环


Q5: “37号文”是一次性办理就结束了吗?

不是。自登记完成后次年起,每年的6月30日需要完成外管局(WOFE资本金账户的银行)的权益登记。



作者

Yvonne Zhang

Vistra卓佳大中华区,企业服务 - 业务发展总监

Yvonne.zhang@vistr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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