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是城市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条件,确保了公共项目的顺利进行。
清水县人民Z府近日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标志着一项关乎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即将展开。
根据《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此次征收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拟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此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清水县黄门镇下成村,具体位置为静天高速公路坡脚以西,后川河下成段河堤以东,通村水泥路以北,农路以南。
征收面积约为94亩,权属为清水县黄门镇下成村。这片土地将被用于公用设施建设,直接服务于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发展。
征收土地目的与项目依据
这次征收的主要目的是为中城大有清水300MW/6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及330千伏黄门汇集升压站工程提供必要的用地支持。该项目的实施将为清水县的能源结构优化和电力供应保障提供重要支撑。
项目的合法性得到了充分的依据,包括《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清发改备〔2024〕67号)和《天水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同时,项目符合《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确保了征收工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为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Z府将负责对征地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现状调查。这项调查将为后续补偿和安置方案的制定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确保每一位被征地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补偿标准
根据甘肃省人民Z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和《清水县人民Z府关于印发清水县土地征收综合补偿标准的通知》(清政发〔2023〕68号),补偿内容将包括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及地上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
其他事项
公告的张贴时间为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7日,范围覆盖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这一公告的及时发布,旨在向公众传达征收信息,增强透明度。
在公告期间,禁止在拟征收范围内进行抢栽抢建、抢种和抢葬坟墓等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部分,将不予补偿。这一规定的实施,旨在维护征地工作的严肃性,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此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也将同步开展。通过评估,相关部门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确保土地征收过程的平稳进行。
对于因征地导致剩余的无法耕种或耕种困难的边角地块,实施过程中将按实际需要一并予以征收。这一措施将有效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土地征收是城市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合理的补偿与安置则是保护被征地者权益的重要保障。希望通过这一项目的实施,能够为清水县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当地居民带来更好的生活条件与发展机遇。
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每一位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推动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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