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人民Z府近期发布了关于SY2024-118号用地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旨在做好土地征收的各项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此次公告的发布是依据《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体现了Z府对土地征收工作的重视和对公众利益的关注。
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的用地编号为SY2024-118号,位于三亚市吉阳区,涉及的土地总面积为5.9718公顷,具体位置为临春居委会的集体土地。该土地的四至界址范围将以征地红线图为准,确保征收范围的明确性和合法性。
此次征收的土地类型包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面积约为5.9718公顷。土地的现状调查将为后续的补偿和安置方案提供重要依据,确保每位被征地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了解土地的现状,有助于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让被征地者的损失降到最低。
这次土地征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城市道路建设的需求,助力城市规划的实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征收这片土地,Z府希望能够提升城市的交通便利性和整体形象,进一步推动吉阳区的发展。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合理的补偿标准是保护被征地者权益的关键。根据《海南省人民Z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三亚市吉阳区的综合地价标准为145600元/亩。具体的补偿标准如下:
- 土地补偿费:56000元/亩
- 安置补助费:89600元/亩
-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三亚市人民Z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和《三亚市人民Z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这些补偿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被征地者的实际损失,确保他们能够在征地后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安置对象
此次征收涉及吉阳区临春居委会的七个小组,原籍村民约4100人。为了保障这些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Z府在补偿和安置方案中将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
安置方式
对于被征地者的安置,政府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补偿。主要包括:
- 货币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将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则支付给其所有权人。
- 社保安置:依据《海南省人民Z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缴费将获得补贴,确保他们在生活上不受影响。
这种多元化的安置方式,旨在为被征地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帮助他们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状态。
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公告发布后,补偿登记的办理期限为30天,地点设在临春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被征地者需要携带相关权属证明材料进行登记。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补偿内容将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这一规定确保了补偿工作的高效进行,避免因登记问题导致的延误。
土地征收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过程,而合理的补偿与安置则是保护被征地者权益的重要保障。
希望通过这一项目的实施,能够为三亚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时确保每位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Z府在此过程中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推动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我会为大家提供专业的咨询和解决方案。
临别,也请您帮我点个“在看”,让更多人可以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