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6日,西工区人民Z府发布了关于洛阳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征收公告,公告编号为西政公〔2025〕1号。这一公告得到了河南省人民Z府的批准,批准文件为豫政土〔2025〕46号。
此次征收的土地总面积为1.7844公顷,其中包括农用地0.2201公顷和建设用地1.5643公顷,耕地面积为0.0148公顷。征收土地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居民生活质量。
这次征收的土地将被用于多个用途,包括交通运输用地、工矿用地和居住用地。这样的多元化用途不仅能够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还能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便利的交通条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显得尤为重要。
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此次征收涉及多个社区,具体位置和范围如下:
- 金水湖街道王村沟社区:0.207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包含耕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 红山街道张岭社区:0.5752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0123公顷,建设用地0.5629公顷。
- 洛北街道东下池社区:1.001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这些社区的土地征收将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用地保障,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征地补偿标准
在征地过程中,补偿标准的制定非常关键。这次征收的补偿标准如下:
-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依据《河南省人民Z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土〔2023〕28号)执行。
- 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78.87万元/公顷,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
- 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洛阳市人民Z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执行。
- 青苗补偿:标准为2.25万元/公顷,同样依据洛政办〔2018〕49号文件执行。
这些补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在失去土地后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于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Z府制定了多种安置办法,具体包括:
- 货币安置: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333.8469万元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确保集体经济组织能够合理分配补偿款项。
- 社会保障安置:将140.7356万元的社保费用纳入社保专户,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
- 拆迁安置: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与被拆迁群众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确保每位被征地农民都能获得相应的安置。
这些安置办法体现了Z府对被征地农民的关怀,旨在帮助他们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状态。
异议处理
在征地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异议。公告中明确了异议的提出对象和期限:
- 异议提出对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 异议提出期限:
- 行政复议:公告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提出。
- 行政诉讼:公告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需要注意的是,在复议和诉讼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会影响土地征收工作的实施。这一规定确保了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被征地人员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
洛阳市2024年度第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征收公告,标志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进一步推进。通过合理的土地征收和补偿措施,Z府希望能够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便利的交通条件。
被征地农民在此过程中,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十分重要。建议大家仔细阅读公告,关注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在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
随着城市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将不断推进。我们期待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为洛阳市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更高的生活质量。希望所有被征地居民能够在补偿和安置中获得合理的支持,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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