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安县人民Z府发布了关于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征收预公告。这一公告涉及多个村庄的集体土地,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和未来。
作为拆迁律师,我们将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详细分析这份公告的基本信息、征收范围、目的、土地现状调查及其他相关事项,帮助村民们理解征收过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次公告的编号为江安县人民Z府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2025年第3号)。公告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此次调整的背景是由于江安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征收范围扩大。
调整的内容是将原有的征收范围调整为江安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并启动报征工作。这一变化意味着,相关土地的征收工作将按新的标准和范围进行。
涉及的范围包括阳春镇土红社区村二组等4个村的7个组。村民们需要关注这些信息,以便及时了解自己土地的征收情况。
征收范围
具体拟征收的土地范围包括:
1. 江安县阳春镇土红社区村二组、五组的部分集体土地。
2. 江安县阳春镇白塔社区村八组、十组的部分集体土地。
3. 江安县阳春镇长乐社区村覃家坝组的部分集体土地。
4. 江安县阳春镇乱石社区村乱石山组、兴龙咀组的部分集体土地。
征地范围的确定以征地红线图为准,而征地面积则以土地勘测定界的面积为依据。这一信息对于村民来说非常重要,了解具体的征收范围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评估自身的土地权益和补偿情况。
本次征收的土地将用于江安经济开发区的琦丰路(北段)、化二路、化三路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村民们应当了解,征收的土地不仅是为了个人利益,也是为了更广泛的公共利益。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多个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这些部门包括县征拆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竹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及阳春镇Z府等。
调查的内容将涵盖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这一调查将为后续的征收和补偿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村民们在此过程中需要积极配合,确保调查的顺利进行。这不仅有助于准确了解土地的现状,也能为后续的补偿和安置打下良好的基础。
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进行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将依法不予补偿。这一条款提醒村民们,务必在征收公告期间保持土地的原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公告的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20日,共计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村民们可以对公告内容进行咨询和了解,必要时提出意见或异议。
江安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征收公告涉及多个方面,对村民的生活和权益有着重要影响。
作为拆迁律师,我们建议村民在面对征收时,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希望通过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村民们能够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阶段,迎接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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