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拯救中华民族、解放劳苦大众为己任,忠实地为人民的利益而英勇奋斗。我们党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这首先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根本政治属性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在最初建立之时,就在党纲中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1921年,中国共产党刚刚诞生,便在党的纲领中庄严申明自己的奋斗目标: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这个宗旨表明,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要为中国人民的解放和幸福进行斗争。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场(资料照片)。新华社发
党的七大第一次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写入了党章,并将其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确定下来。党章“总纲”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并经常注意巩固与扩大这种联系。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理解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党的八大更加明确地强调了“必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以后的历次党代会也坚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写入党章。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华民族站起来了。通过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有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支撑,中国共产党便有了强大的基础和能力,能够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为最广大人民谋幸福。为此,中国共产党在经济、政治、社会各领域进行了全面探索。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9月15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 《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文件,选举产生以毛泽东为主席的新的国家机构领导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起来。在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明确规定了保障人民生活、提供社会保障的任务:一切公民都有劳动的权利,国家通过国民经济有计划的发展,逐步扩大劳动就业,改善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他们享受这种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设立并且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机关,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公布,人民群众积极拥护宣传。(资料图片)
从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夕,党领导人民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实现了一穷二白、人口众多的东方大国大步迈进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飞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和物质基础。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和建设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人民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力量,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体化、形象化,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邓小平指出,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带领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生活,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中国发展实际,创造性提出了“共享发展”新理念,强调发挥社会主义优势,实现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建设是全体人民共同的事业,国家发展过程也是全体人民共享成果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高度重视分配不公、收入差距等问题,“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充分体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一脉相承,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践行这一根本宗旨思想的价值依托和具体要求,是新时代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立场。【本文来源于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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