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后继续享受相关权益,攸县对农村居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身份进行确认,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并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后,仍可凭“官方认证”的身份享受作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
前不久,夏湘华在县城购买了一套房子。近期,新房正在搞装修,在安排好当天的装修任务后,夏湘华乘电梯来到小区一楼,开上小汽车来到老家江桥街道乌坳社区的农田里,为接下来播种油菜做准备。夏湘华购房后,户口迁入了新房所在地联星街道永佳社区。虽然成了“城里人”,但夏湘华依然放不下老家的4亩农田。
夏湘华说:“我们家从祖辈开始就一直是种地的,土地是农民的根本。”
为了满足新时代农村居民城里有房住,乡下有田耕的美好愿景,攸县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共有72.69万农村居民确认了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身份并登记建档,同时还量化了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权,明确了农村居民的股权份额。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后,作为集体成员享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