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贷”动创业促就业

政务   2024-12-09 21:05   广西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针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十类就业困难群体给予政策支持,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改革精神,采取一揽子政策措施,切实加快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一、提振统筹重视程度,构建协同配合机制

围绕提高思想认识、构建管理体制、理顺运行机制,自治区财政厅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一是强化工作顶层设计。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等共同推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广西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进行统筹部署。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由自治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三是明确环节程序。理顺明确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各环节程序,使操作者“有章可循”,大幅度提升了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质效。

二、提升引导激励力度,激发提质扩面动能

聚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通过新增担保方式、优化贴息方式、新增出台财政支持政策等措施,进一步保障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增信,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放大规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解除担保基金放大倍数额度的限制,加大财政支持创业就业力度。二是优化贴息方式。将之前“贷后补贴”方式优化为“贷时补贴”,按照贴息后利率向个人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借款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即可享受到政策,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小额贷款难以获得贴息资金的问题。三是在全国率先对担保机构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给予担保费补助支持。自治区财政厅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总额的0.6%给予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与成本负担,极大地激发了担保机构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提高培训宣传强度,夯实政策落地根基

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培训辅导及宣传活动,让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及小微企业。一是加强对担保机构进行业务培训。联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西融资担保集团等对全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培训,对政策文件、业务要求、财政支持政策等方面进行解读,现场解答相关政策疑问。二是强化各市县业务辅导。联合相关部门赴北海市、柳州市、贺州市等全区多地开展服务辅导座谈会,现场研究各地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宣传及业务指导,从源头上保障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开展全方位宣传。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利用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和人才招聘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不断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2024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已累计筹措超70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及补助资金,全区创业担保贷款改革推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鼓励创业、扩大就业的良好态势。一是新增贷款规模呈倍数增长。2024年1—10月,全区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是去年同期新增发放金额的3倍,发放金额首次突破10亿元,首次实现全区所有县区发放全覆盖,直接扶持创业7242人,带动就业3.5万人,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明显。二是助推乡村振兴。2024年1—10月,我区累计为返乡创业农民工及自主创业农民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387笔,合计12.8亿元,帮助农民有效解决了创业资金不足难题,大力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


编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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