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筹措资金18.47亿元,支持改善公办园办学条件,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对4000余所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园进行奖补,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筹措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7.05亿元,支持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2000余所,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筹措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15.53亿元,改善农村校舍条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筹措资金12.3亿元,支持新建县域公办普通高中2所、改扩建一批,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进一步做大优质教育资源“蛋糕”,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
二是支持推动职业教育差异化发展。统筹安排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8.78亿元,重点支持完善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支持21所“双高”计划单位以及中职、高职和职业本科学校建设,推进市域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建设,力争建成立足广西、面向东盟、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合作创新高地。支持推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和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所学校获批升格为职业本科,支持新设立广西智能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和玉林职业技术学院2所高职学校,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和层次进一步提升,切实把职业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是支持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统筹安排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15.94亿元,逐步提升生均拨款水平,加大对高校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部区合建”广西大学,统筹安排广西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6.21亿元,支持推进国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提升我区高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南宁教育园区、桂林高校集聚区建设,统筹安排教育基础能力提升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高校基本建设,扩大我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给,提升我区高等教育办学条件和毛入学率,切实发挥高等教育龙头作用。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狠抓预算执行,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进一步规范财政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编辑: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