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四坚持”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政务   2024-12-17 22:55   广西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持续建章立制,优化统筹盘活,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整体效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积极进展,有力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

一是坚持制度引领,着力夯实规范运行基础。深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相继出台、或修订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等一系列制度,构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体系。细化具体资产管理制度,印发我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及车辆处置管理规定,不断提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水平。组织宣传讲解培训,提高依法治理意识,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监督管理机制。

二是坚持统筹盘活,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方案,建立资产盘活长效化工作机制。持续通过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共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政府公物仓,将低效、闲置资产统一纳入政府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或处置,实现资产最大价值。加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调配力度,加强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核,持续扩大全区公务用车平台“一张网”管理范围,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用车,切实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

三是坚持强基固本,持续优化资产管理方式。强化资产年报、月报审核,进一步完善资产台账,强化与部门决算报告、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行业资产等数据比对,全面提升资产数据质量。提前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模块并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整合工作,推动资产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会计核算、部门决算、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等模块互联互通。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市县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和区直主管部门预算管理整体绩效评价考核,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

四是坚持厉行节约,常态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快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先后印发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施配置标准、广西高等学校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地震专用设备配置标准、自治区级粮油质量检验技术业务用房建设标准(试行)等通用和专用资产配置标准,充分发挥资产配置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建立健全“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的新增资产预算审核管理机制,从严审核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


编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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