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综合反映,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反映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分析质量。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真实反映情况。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早部署、知变化、严要求。将相关信息统计工作纳入采购人主体责任中,增强各编报主体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信息统计工作,按时完整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和年度报表,真实反映全区政府采购情况。
二是加深工作理解,规范数据填报。准确理解信息统计的新变化、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规范统计数据范围和口径,全面统计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填报,对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和因重大灾害等原因而开展的紧急采购项目均纳入信息统计范围。
三是夯实基础工作,提升统计质效。安排专人专项负责统计工作,熟练掌握统计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和财政部报表统计要求,及时完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数据功能,总结统计过程中易错、常错问题,通过提前发布培训视频、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各编报主体掌握相关工作要求。同时,适时向财政部反馈报表系统功能优化建议,提升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加强统计分析,提供决策参考。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可以完整反映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全貌,如政府采购规模和结构、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绿色采购执行情况、投诉举报等。通过深入开展统计数据分析,针对政府采购数据变动和异常情况,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有效发挥信息统计“数据反映”和“服务决策”功能,促进依法高效实施政府采购。
编辑: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