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会商,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就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资环〔2021〕25号)为政策指引,先行推动在长江一级支流湘江、资江流域建立跨省(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补偿试点,签订补偿协议。并根据实施效果,适时将(珠江水系)西江流域的一级支流桂江(恭城河段)纳入补偿范围,签订补偿协议等方面初步达成共识。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就继续签订第四轮粤桂九洲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明确2024—2026年继续由广西、广东两省(区)共同出资设立九洲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优先用于支持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以九洲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为核心,协同制定九洲江流域综合治理方案,进一步深化跨省(区)流域联防联控联治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继续加强与湖南、广东两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的沟通协作,因地制宜,推动建立健全覆盖辖区内重点河流的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区域间良性互动和高质量发展。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座谈
编辑: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