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陕甘宁边区进行第二次民主普选,这是一次贯彻“三三制”精神的选举活动。在这次选举期间,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提出,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新中华报》于5月1日公布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这就是著名的“五一施政纲领”。其中第五条规定:“本党愿与各党各派及一切群众团体进行选举联盟,并在候选名单中确定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以便各党各派及无党无派人士均能参加边区民意机关之活动与边区行政之管理。在共产党员被选为某一行政机关之主管人员时,应保证该机关职员有三分之二为党外人士充任,共产党员应与这些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
陕甘宁边区政府直属的延安各县、市在选举工作中,比较好地执行了“五一施政纲领”的要求。从这次选出的各级参议员党派关系来看,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强,大致符合“三三制”的要求。具体到各县,差别较大。一般来说,在老区(即原苏维埃区),共产党员的比例较大,一般都高于“三三制”的要求。如延安市54名议员,共产党员占大多数,因为延安市的参议员包括机关学校和团体,他们的代表中共产党员较多。延安县的参议员76名,基本上符合“三三制”。延川县的县参议员99名,共产党员45名,占45.5%;延安市和延安县的乡(市)参议员中,共产党员占42%;安塞县,在953名乡参议员中,共产党员有381名,占40%,在235名乡政府委员中,共产党员有122名,占51%。而在一些新区(即原统一战线区),则共产党员不足三分之一。如安定县(今子长县),全县有参议员1181名,其中共产党员217名,占18.4%,国民党员63名,占5.3%,无党派人士901名,占76.3%。从这次选举的阶级关系来看,边区直属的延安各县,贫农、中农在县参议员和县政府委员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地主、富农所占比例很小。据统计,在延安市和志丹、安塞、安定、延川、延长、固临、甘泉、鄜县9个县(市)中,共有县(市)参议员568人,其中贫农、中农有396人,占总人数的69.7%,地主、富农有75人,占总人数的13.2%;上述9个县(市),共有政府委员92人,其中贫农、中农有71人,占总人数的77%,而地主、富农有13人,占总人数的14.1%。
来源: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