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1月18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在向边区第一届参议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现在可以自慰的,是两年以来在剿匪方面,我们消灭了大小四十多股(土匪),被我们击毙击伤的有八百人左右,俘虏的有四百人左右,缴获枪一千多支。现在我们可以说,边区内部的土匪基本上已告肃清了,这不能不说是一件伟大的胜利。但同时我们必须指出,残匪依然还活动于靠近边区交界处,未能彻底肃清。主要原因是由于未能取得与友区的合作,或是因为保安队活动范围所限制。这不能不算是个极大的损失。使残余土匪得以苟延残喘,尤其在敌寇深入之时,更足为抗战的后患。”
1940年5月28日,陕甘宁边区党委向有关县发出《关于严防顽固派反动武装及股匪进扰边区的通知》,其中指出,“安塞六、七区及三区一带发现土匪七名,身着黄衣,带长枪五(支)、短枪二支,沿途进行抢劫行商,骚扰群众事情。”通知强调:“希你县加强戒备,严密防范,并令饬保安队自卫军,如发现顽固派反动武装及股匪进扰边区时,则须进行清剿,务须彻底消灭。”
经过严厉打击,陕甘宁边区的匪患到1941年已有所缓和,但到1942年下半年起,由于国民党顽固派不断派遣土匪、特务窜入边区,与边区境内残存的余匪互相勾结,进行捣乱破坏,边区的残余土匪又开始蠢蠢欲动,匪情日益严重。据统计,从1942年9月10日到1943年1月17日,惠富元、路应堂、阎锡年、朱老二等股匪,在边区各地抢劫40余次,打死当地干部群众10人,打伤13人,抢夺各种枪械17支,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约647万元(边币)。
来源: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