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防空司令部在1937年12月成立后,即于当月制定了延安防空工作有关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警报以打钟与鸣号为号,清凉山、嘉岭山和钟鼓楼的钟,平时绝对禁止击打,违者拘禁。
2.第一次警报发出后十分钟内,务须躲入防空洞内,店铺要把门关好,乡下入城的人,应就其所在地区之道路旁入防空壕,不勿迟疑。
3.第二次警报后,街上应完全断绝行人,否则,岗警即予拘禁。
4.第三次警报后,才恢复交通,但不准在街上跑步,免生误会,违者岗警即予拘禁。
5.第一次至第三次警报之间,各户不准弄出烟火,违者严予处罚。
6.第一次警报起至第三次警报止,城门断绝交通。
7.躲入防空洞或(防空)壕后,无论何人,不得擅自出外张望。
8.晚上闻警报时,应立即熄灯,否则,即执行防空纪律。
1938年11月20日,日军飞机7架,从山西运城机场起飞,对延安城实施第一次轰炸。当天正逢星期日,城内群众没有疏散,面对日军飞机的狂轰滥炸,惊恐万状的人们不知躲于何处,导致死伤150人。当天晚上,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和陕甘宁边区党政机关连夜从延安城内撤出,疏散在延安城周围的山沟里。11月21日,日本出动7架飞机,再次对延安城狂轰滥炸。由于城内军民进行了疏散转移,当天的轰炸只造成了部分房屋和窑洞被炸毁,两名坚守岗位的哨兵被炸伤。
来源:中共延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学习强国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