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聚焦临沧纪检监察机关以全过程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的经验做法,刊发专题文章——《云南临沧:以全过程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为有效破解巡察整改责任空转、纸上整改、改后又犯等问题,云南省临沧市各级巡察机构坚持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通过压紧压实责任体系、“巡纪”全过程融合监督、优化巡察成果运用等措施,着力打造整改前约谈压责、整改中督导强责、整改后评估问责完整链条,推动巡察整改见真章、求实效。
“我们紧紧抓住责任这个‘牛鼻子’,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让其知责明责、担责尽责。”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在通过向被巡察单位集中反馈问题,压实整改责任的基础上,市委不断实践探索,制定印发《巡察发现典型问题处置工作制度(试行)》。同时,由巡察办对移送典型问题进行台账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为防止整改工作前紧后松,该市各级巡察机构不定期组建“巡纪”联动监督检查组,充分运用专项检查、调研督导等方式做实日常监督。针对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巡察机构全程联系指导,在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明要求的同时,协调各方力量,合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这几个问题都是共性问题,该单位未从制度上建立长效机制,建议重新‘回炉’制定整改方案……”这是耿马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全方位诊断的一幕。 临沧市紧紧抓住影响整改实效的关键环节,制定印发《市委巡察整改评估办法(试行)》,紧盯问题原因、整改责任、制度健全、整改实效等关键环节制定“不放过评估标准”。在集中整改结束后,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会审,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及时退回整改,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点名通报、约谈问责,倒逼整改取得实效。(唐欢)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