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文昌一生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心中的时刻惦记“责任”和“人民”,始终做到公权不谋私利、严格要求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他一生公私分明,家风严正,从不搞特殊化,展示了共产党人“朗如日月、清如水镜”的人格力量,为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作了生动的诠释。
黄石麟是福建东山人,长期从事谷文昌宣传研究工作,现为东山谷文昌精神研究会会长。
“权力在谷文昌的手中更是一种责任,一种绝不能为自己谋任何私利的责任。”东山谷文昌精神研究会会长黄石麟十分感慨,谷文昌始终是“要先把手洗净,把自己的腰杆挺直”,不管在什么时候,也不管身处怎样的境况,都不揩公家的油。
对于公家的财物,谷文昌从不随便私用,从不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为公家能省就省。他到外地参加会议,嫌宾馆住宿费贵,就带着通信员住进简易旅店,两个人只花了1.2元(当时的价格),就是后来身患绝症,癌症晚期被折磨得全身枯瘦,仍在想着“不要给国家造成浪费”,想着为国家省一点钱。
对于家人,他也严格要求,不允许家人公私不分,“揩公家的油”。1960年夏天的一天,东山县委食堂挂出一块牌子:早餐改膳,每人两根油条。谷豫闽到食堂买了两份。吃饭时,父亲一看不对劲儿,问他:“怎么多出了一根?”
“我也不懂,说买两份,炊事员就给了……”谷豫闽摇摇头说。
“那你快拿去退了。”谷文昌不容商量。
谷哲慧是谷文昌的大女儿,1952年12月从林县来到东山与父亲一起生活,在东山学习、工作多年。谷哲慧也记得,一次她端着一碗食堂的炒白菜进了门。
“买多少?”看到碗口凸起来的“小山”,谷文昌问。
“一盘。”
“一盘哪有这么多,这不是揩公家的油吗?”谷文昌话里带着责备,“赶紧去补钱!”
食堂里的同志,总想适当“照顾”下县委书记的家人,这份心情可以理解,该怎么来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呢?谷文昌与妻子商定,今后不让几个孩子到食堂去买菜了,自己做。三年困难时期,谷文昌的家人宁可去挖野菜吃,也绝不到集体食堂去买食品。
林周发是1950年随军进驻东山的首批干部,亲历见证了谷文昌在东山14年的工作,并在1958年3月至1964年年初任县委秘书兼县委办主任时,谷文昌书记很多重要材料,他大多都有参与,对东山解放初期的社会基本情况,了解较多,被誉为“东山一本书”。
“困难时期,县委书记的亲属如果去食堂拿点吃的回来,没有问题,政策是允许的。”林周发解释,困难时期,县委班子(副处级以上干部)吃中灶,家人孩子都可以共同享受,一些紧俏的黑糖、烟等都有特殊供应,“当时有这个规定,专门保障县处级干部生活。但谷文昌不搞特权,不仅自己去食堂吃很简单随便,还不让家人随便到食堂买东西,这个特别难得!”
不允许家人“揩公家的油”,一盘菜不行,一张电影票也不行。
时至今日,谷哲芬仍记着那次被父亲批评的情景。
一天晚上,谷文昌刚回到家里,看到二女儿谷哲芬正兴致勃勃地向家人讲电影《上甘岭》里的情节。谷哲芬说得兴致正浓时,谷文昌冷不丁问了一句:“谁给你买的票?”谷哲芬愣了一下,照实回答:“我没钱,收票的叔叔知道我是你的女儿,就放我进去了。”一听到女儿没买票就进电影院看了电影,谷文昌火了。他严肃批评谷哲芬:“看门的叔叔知道你是我谷文昌的女儿,所以才放你进去白看了一场电影。我多次告诫你们的话,你们总是左耳朵进去,右耳朵就飞走啦,根本不往心里记。你们可以不花钱看电影,如果县委干部的子女都去效仿,那成什么样子了?”批评完女儿,谷文昌拿出一角钱(当时孩子看电影买半票是一角),要求她第二天一定去补票。
20世纪50年代,自行车还是稀罕物。因此,涉及公家自行车,谷文昌更绝不允许家人“碰”。
谷文昌有一辆专属自行车,因公出差经常穿梭在东山的村庄路上。对于自己的“专车”,谷文昌十分爱惜,一回家就上锁,一有空就上油、擦拭,还在墙上钉了两个大钉子,没下乡时就把车子挂起来。有一天,因工作忙忘记了上锁,大女儿谷哲慧、大儿子谷豫闽就偷偷拉出去练骑。谷文昌回家发现后,对着孩子大声吼道:“谁叫你们用车子?这是公家的车,你们没权使用!”大女儿谷哲慧顶了一句:“不就一辆破车吗,有什么了不起!”这话无疑是火上浇油,谷文昌听后大发雷霆,狠狠地训了大女儿一顿。大女儿哭了,刚来不久的谷文昌岳母也心疼地掉眼泪了。平静下来后,谷文昌安慰大女儿说:“爸爸态度不好,可公家的车不能占用,已经对你们讲过多少次了。你们要想学车,等爸爸有钱了,给你们买一辆嘛。”可谷文昌却始终没有给孩子们买过一辆自行车。
到了20世纪70年代,自行车开始普及,但谷文昌对家人的要求一点也没变。
小女儿谷哲英有一次插队期间回家探亲,刚好公家给父亲配的自行车没有上锁,就悄悄骑出去逛街,回家被谷文昌看到后,又挨了一顿批评:“这是公家的车,你们怎么可以骑?不要公私不分嘛!”
“谷文昌批评孩子骑他自行车的事,我虽然没见过,但这符合谷文昌的性格。一个是当时的公车管理严格,另外就是谷文昌不会搞特权,他也非常注意公家东西,不要说是公家的自行车不给家人私用,从我亲身经历来看,就是连公家的一张稿纸、一个信封,谷文昌都不会给家人私用。”林周发说。
不能公私不分,谷文昌对家人的要求甚至有些“不近情理”。
东山全岛一无河流二无湖泊,又是沿海风带,蒸发量大,淡水一直十分匮乏。为此,谷文昌发动群众兴建西山岩水库、岩丰水库以及启动地下引水工程,缺水局面大大缓解。但在谷文昌的心中,“水”依然十分珍贵,公家的水更是不能随便“私用”。有一次,警卫员提来一小桶水到谷文昌办公室,史英萍恰好一头沙土进门来,顺便打了一瓢水准备洗脸,当即被谷文昌制止。何坤禄,东山人,从1959年年初开始至1964年一直在谷文昌身边任通信员,是谷文昌在东山工作的最后一任通信员。何坤禄在一边听到谷文昌对史英萍说道:“还是到家里去洗吧,你不该有这个待遇。”史英萍怔了一下,把水重新倒回了桶里。
谈及此事,何坤禄十分感慨:在谷文昌眼里,“不能揩公家的油”,永远是一条铁规矩。政策不允许的谷文昌不做,政策无明令禁止的,谷文昌同样高标准严格要求,自觉约束家人。“纪纲一废,何事不生?谷文昌的可贵之处在于,他作为一个领导,一个县委书记,能时时刻刻带好头,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这种高度的自觉意识,其实比起廉洁本身更加珍贵,更值得学习。”何坤禄这样评价。
1964年,谷文昌调任省林业厅副厅长。两个皮箱、两个木箱、两瓮咸菜和几麻袋杂物,这就是他在东山履职14年,先后担任过组织部长、县长和县委书记的全部家当。
一天,东山县林业局一名干部到省城找当时分管林业的谷文昌汇报工作。谈着谈着,时间已经很迟了,谷文昌就留他吃了便饭。后来,这位同志回忆,当时吃什么菜,已忘了,只记得谷文昌家里连一张像样的桌子都没有,几张凳子并在一起,饭菜简单地放在上面……这位同志实在看不下去了,回到东山后,他特意托人用木麻黄木材做了一张小饭桌,给谷文昌送去。可谁知,谷文昌硬是让他把桌子搬走。
史英萍,1946年在河南老家参加革命,1949年与谷文昌双双南下福建,1952年与谷文昌在东山结婚,先后在漳州东山县妇联、县政府及原市展览中心等单位工作,1983年离休,2014年在漳州去世。
“谷文昌大半辈子和林业打交道,却不沾公家一寸木头。我们家里的摆设很简单,一间并不宽敞的小屋里,只有几张木床,几个石凳和一张破桌子。”史英萍曾回忆说。
谷文昌下放宁化回来,家当依然如故,生活很是不便。史英萍提议说买点家具。谷文昌也觉得确实该添点东西了,于是就买了竹凳、藤椅、石桌。
史英萍一看就纳闷了:“为什么不买点木头的,木头的结实耐用?”“我看人家都带那个椅子啊、凳子啊回去,我们也买一些好不好?”看到谷文昌不吭声,史英萍退了一步,“要不,我们就买一张桌子。”
谷文昌生气了:“你要买个桌子还是木头凳回来,那林业局里有好多干部,到时如果来我们家一看到这些东西,人家心里就说,‘哎,这么多凳子,从哪来?这不就是用我们林业局的木材做的嘛?’”
史英萍说:“那我跟人解释说这些都我们自己买的,不是拿我们林业局的木材来做。”
“怎样买?你写个布告贴这边,哦,我的家具不是林业局的,是我自己买的,然后发票贴上去,能不能这样子啊,这不可能嘛!”谷文昌语重心长地说道:“你不可能把发票贴墙上说明这家具是买的。那群众一看就明白了,‘哦,你这林业局长,拿公家木材来做家具,又搞了这么多?’那下面就可以跟着来,你做一张,下面就做一百张,你犯小错误,下面就犯大错误,到时人家说你林业局干部为什么会这样,还不就是你这领导把群众带错误了!我们不能带这样的头!”
党员干部如何对待家庭、对待爱人和子女,能不能将公权和私利区分开来,反映的是一名领导干部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在这点上,谷文昌堪称典范。
二女儿谷哲芬婚后随军,调到漳浦团县委工作,居住在县政府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小单间。“房间狭小,只能摆下一张床铺,衣服被套都没地方放。”谷哲芬回忆说。
谷哲芬特别想买一些木料做个衣柜,可当时林木管理十分严格。借一次回家看望父亲之机,谷哲芬小心地向时为龙溪地区林业局长的父亲请求:“能不能帮我批几块杉木,我来做几件家具?”
“现在林木资源十分紧张,国家也都在严控审批,我管林业,自己怎么能开这个口子呢,这不行!”谷文昌一口回绝。
“就几块杉木嘛,就做一件小木柜,衣服都没个地方放呢。”被父亲拒绝,谷哲芬一脸的不高兴,嘟起嘴抱怨道。
刚刚还和风细雨的父亲,说话的语气重了:“谁家里没有个困难,有困难自己去克服!”谷文昌不仅不批木材给女儿做家具,更劝告女儿说:“国家的林木资源非常珍贵,买家具,尽可能不买木制家具。”
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