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公共领域
哈贝马斯认为,“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社会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了公众。那时,他们既不是作为商业或专业人士来处理私人行为,也不是作为合法团体接受国家官僚机构的法律规章的规约,当他们在非强制的情况下处理普遍利益问题时,公民们作为一个群体来行动。因此,即他们只有可以自由地集合和组合公开行动的保障,可以自由地表达他们的意见。当这个公众达到较大规模时,这种交往需要一定的传播和影响的手段,报纸、期刊和广播和电视就是这种公共领域的媒介。当公共讨论涉及国家活动相关的问题时,我们称之为政治的公共领域(以区别于例如文学的公共领域)。”哈贝马斯进一步认为,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公共领域开始“再封建化”导致真正意义上的“大众舆论”的消失。随着传媒日趋商业化,民意不再是理性讨论的结果,而是公关广告活动的产物。最终,公共领域彻底解体了。
二、互联网语境下的思考
公共领域和群体极化是目前研究互联网公共讨论的两个重要理论视角,其基本观点却相互矛盾。
一方面,公共领域最终形成的是同质群体;另一方面,群体内成员的观点必然有所差异,从而可以形成理性的讨论。
值得关注的问题包括:互联网讨论与真实生活感知的关系、互联网平台的技术控制因素和互联网讨论在现实社会的功能。
从公共讨论的角度,公共领域理论和群体极化理论可以说是一对矛盾的命题。来自政治社会学的公共领域强调通过理性、平等、公开的讨论而形成公共意见,并将此看作是民主政治的一个核心因素。来自社会心理学的群体极化则认为群体讨论并不必然比个人意见高明,当群体成员的同质程度高,群体认同感强的时候,群体讨论的结果尤其容易趋向极端,带来错误。
作为公共领域的互联网
英国学者约翰·基恩是较早对互联网传播抱有乐观预期的学者。1992年,他在《国际社会科学杂志》发表《民主与传播媒介》一文,对市场媒介所带来的弊病进行深入阐发,并对当时新兴的微电子媒介技术抱有很大的期望,称其为“潜在的民主技术”。1998年,凯尔乐(Kellner)在一篇论文中提出互联网产生了新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s)。他认为,在论坛、聊天室、网页的纷繁的讨论话题中,一种松散的非正式的公共话语得以形成,在互联网上,批评性的意见可以在传播扩散中不断完善,互联网具有使民主重焕生机的潜力。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本是用以描述现实生活空间,如果将其用到网络传播分析上,首先要对概念重新界定。戴伯格(Dahlberg)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话语伦理和审议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思想出发,将“公共领域”的条件概括为六项:
1.独立于政府和经济的权力,也就是讨论必须是基于公民关注,而非行政权力或商业力量的驱动;
2.对具有道德-实践性的议题进行交流批判,即讨论要提供论据,而不是简单的论断,这样的议题才具有可批评性;
3.反思性,即参与者要对他们的文化价值、假设、利益,乃至更大的社会背景进行检讨;
4.想象的角色代入,即参加者要能聆听他人意见,并从他人的角度来理解这些论点;
5.真诚,参加者在考虑特定问题时,要设法弄明白讨论背后所有的信息,包括讨论者真正的意图、兴趣、需求和愿望;
6.包容和平等,即任何感兴趣者皆可平等参与讨论。
戴伯格认为,在这六项条件中,第一、二项是基础,它们决定了一个议题的话语是否具有互动性,以及是否具有审议性;其余四项则具体影响到话语的品质。
不过,戴伯格所罗列的六项条件描述的是一个非常理想化的公共话语的状况,在真实的社会过程中,很难全部满足,特别是关于反思性、角色代入和真诚这几项。即使如“独立于政府和经济的权力”也只能是一种相对状况,实际上,在互联网发展高度商业化的今天,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互联网站中鲜有完全独立于商业势力控制者。因此,普尔(Poor)简化了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条件,并将网上公共领域(online public sphere)的条件限定为四项:
1.公共领域是一些话语空间,通常是媒介化的;
2.公共领域允许新成员,特别是此前被排挤的成员加入;
3.讨论议题在本质上是政治性的;
4.对观点的评判论事不论人。
从审议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角度,不少学者认为互联网上的互动空间拓展和增强了公共领域里的理性批判话语,网络讨论具有公共领域的一些最核心的品质。例如,坦勒(Tanner)对1998年智利人围绕前总统皮诺切特被捕一事的网上讨论所做的个案研究,她发现线上论坛具有与公共领域理论相关的四个特点,即可接近性、自由交流、协商结构和公众理性,因而构成公共空间。论坛参与者的争论不仅形成了一致舆论,而且产生了对过去时代的集体记忆,线上论坛由此而成为智利人重新和解进程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艾尔-萨格夫(Al-Saggaf)研究了阿拉伯世界的网络媒介在培育市民参与(civic engagement)上的潜力。传统媒介在阿拉伯国家一般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因此,它更多代表政府的意愿和立场。而艾尔-萨格夫对伊拉克战争期间的阿拉比亚电视台(Al Arabiya)官网的网民发帖和跟帖进行的参与式观察研究发现,网民的评论内容虽然也受到政府监管,但阿拉伯人在网上不仅挑战电视台新闻报道中的战争观点,而且就事实真相提供了自己的版本,从而形成了网上公共领域。
但是,互联网作为公共领域,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戴伯格在讨论互联网作为公共领域的特征时曾提出六点担忧:
日益加剧的互联网商业化发展威胁到公众在线互动的自主性;网络审议鲜少具有反思性;在线论坛鲜少具有聆听他人和容忍差异的品质;对有关身份的陈述和信息难以核实;由于社会不平等,仍然有许多人被排除在网络论坛之外;网络话语不管是从量还是从质的角度总是倾向于被一些个人和群体所主导。
帕帕切瑞西(Papacharissi)从互联网传播的技术特性出发也提出三点质疑:
1.互联网的数据存储和回溯能力可能会混淆讨论和信息,而其他传播方式则无此虞,另外,互联网接入的不平等和新媒介素养都限制了网上公共领域的代表性;
2.网络技术使全球讨论成为可能,但也使政治话语碎片化;
3.在全球资本主义的背景下,网络技术的最大可能是适应当下的政治文化,而不是去创造一种新文化,因为技术可以为政治讨论创造新的空间,但不能保证这个空间变成公共领域。
来源:本文摘自《新闻记者》
作者:陈红梅(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副教授。)
珞珈资料,武大学长学姐的心血,扫描二维码抢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