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11项举措 加大扶持力度!柯桥区出台政策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政务   2024-11-18 11:32   浙江  

近日,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加快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我区出台《柯桥区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将采取11项举措,加大在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意见》明确,坚持市场导向、改革创新、因地制宜、融合发展四个基本原则,加快构建产权关系明晰、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治理监管有效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努力形成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在巩固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120万元以上经济相对欠发达村的同时,到2028年底,力争全区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15.4亿元,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4.6亿元,年均增幅达5%。

据了解,采取的11项主要举措涉及提升集体资产运营效益、激活土地要素权能,培育发展农村产业、集体经济发展主体、引进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对促进村级物业提档升级、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推进乡村组团式发展进行了明确;还将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实施“新农人”培育行动和加强集体资产监管……这些举措既相互关联、又相互促进,具有系统性、创新性、实在性等特点。如在促进村级物业提档升级上,提出更新改造一批存量老旧物业,允许村级物业在符合安全标准的前提下,经批准后采用加层、提升改造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容积率。首次明确在重点帮促村帮扶结对活动中,马鞍街道、钱清街道、柯桥街道、柯岩街道、杨汛桥街道分别与平水镇合心村、王坛镇新联村和蒋相村、稽东镇裘村村和越北村结对,每年提供20万元以上帮扶资金,帮助实施1个集体经济或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

同时,《意见》还明确了扶持政策。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000万元,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并采取优先向南部山区倾斜和竞争性分配相结合方式,补助村集体发展“造血”项目。统筹安排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用地,新编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安排至少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以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创新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经过深入调查和研究,我区出台了该《意见》,以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动力。”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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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丨陶文强 文/摄

部分图片由区农业农村局提供

责任编辑丨陆思慧

审核丨陈春艳

终审丨邵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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