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永州市卫健委发布了一条非法行医处罚通知:《永州市公布 2024 年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二批)》。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关于「特殊治疗」的解释,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为「特殊治疗」。《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医疗用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以此认定为患者使用医疗用毒性药品应当为特殊治疗。西地兰属于毒性药品,使用该药属于特殊治疗。
医生在使用西地兰时,到底要不要向患方告知、取得知情同意?如果没说要不要处罚?这也引发网友的热议。
这种事件促使我们深入思考医务工作者的告知义务,同时提醒我们信任在医患关系中的重要性。信息不对称、处理时的敏感性以及患者对医生临场决策的质疑,可能导致信任的消散。
30万医护都关注医味(ID:yi-bo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