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通报:多名医生被立案处理,只因这一常用药

健康   2025-01-03 17:23   浙江  

近期,永州市卫健委发布了一条非法行医处罚通知:《永州市公布 2024 年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二批)》。

里面提到:3名医生为患者使用去乙酰毛花苷(俗称西地兰)时未告知医疗风险、替代方案,也未取得患者书面同意。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关于「特殊治疗」的解释,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为「特殊治疗」。《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医疗用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以此认定为患者使用医疗用毒性药品应当为特殊治疗。西地兰属于毒性药品,使用该药属于特殊治疗。

因此,以上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医院警告、罚款 15000 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于 3 名医师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师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另案查处。
来源:永州市卫健委官网

医生在使用西地兰时,到底要不要向患方告知、取得知情同意?如果没说要不要处罚?这也引发网友的热议。

这种事件促使我们深入思考医务工作者的告知义务,同时提醒我们信任在医患关系中的重要性。信息不对称、处理时的敏感性以及患者对医生临场决策的质疑,可能导致信任的消散。

法律方面,《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要求医务人员在所有高风险操作前需与患者充分沟通。然而,这一法规实际实施难度较大,尤其当患者欠缺医学知识来评估病情和治疗时,医生不得不依靠自身的专业判断做出快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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