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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的各医院也均明确了核查范围为2021年10月1日以来发表的论文,自查区间长达3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1年国家卫健委、科技部等20部委联合发布的《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中,就对科研失信行为提出了非常严厉的处理措施:
学术造假“一票否决” 国家加强职称评审监管
注重医德医风考核。加强对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的评价,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须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纳入考核范围。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自2023年以来,为落实国家提出的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全国有多地发布卫生职称评定相关的文件。在此之中,几乎所有省市均在文件中再次强调了要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也有的地区明确了要对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
《办法》聚焦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3类重点人群和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2类重点单位进行监管。
在对申报人重点监管的内容之中,也包括了医学科研诚信问题:
(二)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
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在加强对于职称评审的监管,开启倒查机制。其中部分地区的职称倒查,甚至追溯到了10年前。
而除了医学科研诚信方面的问题之外,《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还要求对申报人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一)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
(三)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
(四)其他违规行为。
在当前的监管形势下,一次弄虚作假可能影响终身的职称评审资格,因此有意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称申报的各项规定,通过自身的努力去应对职称评审的挑战。否则就算一时侥幸获得了职称,也有可能在倒查之下原形毕露。
来源:华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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