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回购条款是耍流氓吗?
首先,老罗觉得郑刚的强制回购协议就是个流氓条款。雄文里不直接谈冲突,而是先花很大篇幅攻击这个条款,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可怜的创业者形象,经过这么多年的各路撕B,老罗在公关上已经修炼成行业顶级。
但很简单,当年是郑刚拿着枪逼着你老罗创业的吗?事实上是除了你的铁杆粉丝瞎激动,圈内人士没有一个人看好你搞手机,这种情况你能拿到一份带强制回购条款的投资协议就很不错了。你要不愿意签这个强制回购,以及你个人没有那么大的流量变现能力,初期根本就没机构愿意投你。
别人投资机构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也都是合伙人打拼半辈子的血汗钱,所以机构为了向合伙人负责,对一些成功概率很低的项目增加一些保障性条款,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当然,强制回购条款在中国投资圈确实比美国多很多,但这是极其复杂的国情决定的,这恰好说明了这不是特别针对你罗永浩,而是行业标准操作。
总之你要觉得流氓,你可以不要这笔钱嘛。你拿完了钱,后面失败了,要回购了,又大骂这个条款流氓,其实是你在像个巨婴一样耍流氓。
郑刚的机构发起回购的请求,也不是一看它楼倒了,立马发起,而是耐心等待,让你优先处理其他债务,当然这不是他圣人,而是符合他利益的理性做法,只有保住老罗的公众形象,让他有能力靠流量进行各种商业活动,这个回购权才值钱。
是后期老罗一封协议丢过来,用那个半毛钱不值的创业公司细红线的股份置换锤科股份以及回购权,还要郑刚限期回复,这种操作简直就是在把郑刚当凯子,这才把郑逼急了开撕。
2.郑刚的1500万要不要还
郑刚在锤科最困难的时候,把自己的房子抵押了借给锤科1500万,也没要老罗签担保协议。所以法律上,老罗个人没有义务替锤科这家公司还债。但你老罗立了真还传的人设,占了这个道德高地,吸流量直播带货赚钱,那你就得还这个债。你不能根据你的需要,一下讲法律,一下讲道德。
老罗因为郑刚要回购所以拒绝还他的钱,这就是公私不分了。
郑刚要求罗回购就是公事公办,是他作为机构老板为了合伙人负责不得不作出的选择,是他的职业底线,你投了资,签了回购协议却放弃,或者轻易答应被垃圾资产置换,你这是在糊弄你的合伙人啊,你以后就别想再干投资这个行业了。
而郑刚在自己机构已经投了1.5亿元的情况下,还这么不理性地抵押自己房子给锤科1500万,则真的是个人感情作太多主导了,回想他当年在社媒上和老罗好到穿一条裤子,毫不意外。他完全可以不借,然后逼着老罗去借那种必须夫妻担保的贷款,这种钱都借了快1个亿了,还差这1500万?当时肯定是救急之用,救急之人,胜造七级浮屠。
我就打个简单比方,A犯了事儿,B有后路解决但会把自己给坑了,然后B也救急借过A一笔钱,这个时候,A对B说,如果你不帮我走后路,那钱我就不还了。这是谁在耍流氓?
如今来看,郑刚还不如逼着老罗一开始把锤科破产清算了,至少自己作为债主还能分点钱,不像现在一毛钱拿不到,还被老罗和他的脑残粉羞辱。看着老罗变卖锤科资产还债,名声全被他赚了,自己的债却一毛钱拿不到,自己家底又不如老罗那些网易系的铁哥们厚实,换谁谁都急眼。
3.理想主义
综上, 明明是老罗把公和私、法和德混在一起耍流氓,结果靠着自己流量大、文采好,把这个锅给扣在了郑刚头上,那篇雄文里的各种春秋笔法,一下画饼一下威胁,有文化的人耍起流氓来,还真得挺可怕。
至于老罗天天给自己脸上贴金的真还传,也没有那么光鲜美丽,有一段时间罗永浩天天被爆限高、强制执行,背后都是撕B,微博上也有供应商、前锤科员工发自己的讨债经历,都是血泪,在他们的故事里,罗永浩可就没有他自己包装的那么慈眉善目了。
这不,罗永浩又宣布了真还传第二季,原来他还有几个亿没还,那你为啥当初说只欠6个亿呢?一切都是精心的公关设计。罗永浩靠宣传理想主义起家,我也相信他初期是真的相信理想主义,可他的创业史怎么看都像一部理想主义背弃史。
理解,现实世界还是挺残酷的,按闹分配,当君子要吃太多亏。做一名既能掌控现实、又能坚持理想的人,太难太难,罗永浩显然没这个水平。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这里改编一下:世界上只有一种理想主义,就是在被现实拷打后依然坚持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