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巡察监督落到“食”处

文摘   2024-11-21 17:36   四川  



“你好,我们是巡察组工作人员,来了解一下你们超市食品经销情况。”近日,旺苍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旺苍中学期间,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对该中学校园超市开展下沉调研。

调研发现,该超市违规经营超过约定经营范围外的商品,售卖单价低于1元以下的食品、冷饮等劣质商品,以及相关规定明确要求不准销售的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同时,该超市还存在对学生办理“校园卡”(用于超市消费)违规收取工本费、对原经营商转结的“校园卡”余额未退补的问题。巡察组还了解到,现经营商于今年8月进入超市经营后,一直沿用原经营商收银系统,价格没有及时更新,导致部分商品价格明显高于同城其他超市,直接侵害了学生利益。

针对发现问题,巡察组及时召开组务会研究,认为学校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忽略了对校园超市的监管,简单一包了之,没有尽职履责,并将相关问题按程序移交旺苍中学党委立行立改。同时,县市场监管局对学校及超市负责人进行约谈。

该校党委对相关问题组织专题研究,会同超市负责人制定整改方案并立即实施,及时下调部分高于同城价的商品价格,盘点下架所有高盐、高糖、高脂及劣质食品,清理退补学生办理“校园卡”工本费2000余元、原经营商结转的“校园卡”余额9000余元,建立校园超市监管制度规范经营管理,不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合规合法经营,维护校园食品安全。



编辑|邱雨桐 陈怡卉

审核|胡敏娇    

终审|代   倩


来源:四川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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