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年级、办公室:
寒冬临近,用电量增加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强化节约用电观念,同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障师生财产安全。温馨提示如下:
1.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强调,无论在家还是学校都要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等安全教育,让全体师生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保障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
2.严禁在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宿舍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电暖气、电炉、电热杯(锅)、电热水棒等,尤其禁止学生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使用,学校一旦发现,将没收该违规设备并视情节进行相应处罚。
3.学校内所有场所要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及各种用电设备(饮水机、电脑、空调、充电器等),不得在无人的情况下开机过夜。充电器充完电后要从插座上拔下,不得将充电器插在插座上。
4.学校设立的消防栓、灭火器等灭火设备没有火灾情况下不得私自使用、破坏,如发现学校将从严处理。
5.广大师生不得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6.教室内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书本、饮水机等易燃危险物旁。
7.禁止私自乱拉乱搭电源电线,严禁私自更换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不超负荷用电,避免电线发热引起短路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希望全体师生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用电防火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撰稿 | 教育处 杨智培
审核 | 钟白薇(一审)徐瑛(二审)
编辑 | 党政办
责任编辑 | 黄艳(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