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努力,越幸运
〇一
前几天,在参加省律协刑专委举办的一个培训,培训开始前看到孔庆军律师竟然拿着一本书在津津有味的看。
具体书籍内容不太清楚,甚至书名我都没有搞明白。
但是,有一件事我搞的特别明白:这么优秀的人,还如此努力学习,想不优秀都难。
一段时间以来,或者说自从智能手机普及之后,在一般的会场上就很难再看到有人拿着纸质书在看,大多数人都在课前或者课余,甚至在课程中间拿着手机在不停的刷,刷的内容大多应该不是图书。
最好的情况,大概是看有关法律的文章。
培训现场看纸质书,实属凤毛麟角。
〇二
孔律师的口才,那是极好。
何谓极好?
就是不是一般的好,是特别好,可以说已经超出绝大多数刑辩律师(有人可能不服气,那可以去比比)。
尽管没有机会听他开庭,但是仅仅听他讲课和会议发言就足以感受的到——气场十足。
临时发言都可以一气呵成,有结构、有内容、有层次、有亮点,主要是还有激情。
其他情况如果准备的比较充分,那就可想而知,比如法庭辩论或者法庭质证。
尽管本人口语表达能力一直是个短板,即便经过长期锻炼仍然还是存在缺陷,但是对于其他人口语表达能力水平高低,这个判断能力,本人一向比较自信。
没吃过老虎肉,但是咱们见识过猎豹如何跑。
如此能跑的猎豹,竟然还不断读书提高自己,你说可怕不可怕?
〇三
其实,不管是从事任何一个行业,长期坚持读书,应该是走向成功的唯一捷径。
刑事辩护行业,更是如此。
法律条文(特别是司法解释),每天都在更新,审判参考上的典型案例也在时不时的更新中。如果不定期更新自己的知识,或许很快就跟不上别人的步伐。
就像授课的王检察官说的那样——法律规定都已经更新,我们竟然还用原来的法律规定去辩护,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
不仅会输得很惨,而且会被人嘲笑。
相反,如果每天都在学习,都在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知识内容,即便对方提出了新的观点,新的理由,新的法律规定,我们都应该可以做到从容应对,不至于出现尴尬的局面。
而且案件的结果或许应该也会更好。
〇四
记得多年前,有一次王亚林主任遇到车祸,断了六根肋骨,在医院治疗了很久。
但是,王主任手术刚结束不久,就开始看书学习(纸质书),说是要准备课件,据说是要给某地的检察官上课。
人家早都已经是闻名全国的刑辩大佬,竟然还在不断学习,还想着天天向上。既不知名、也不闻名、更不著名的我们,有个理由躺平、玩耍?
貌似一点合适的理由都没有。
唯一的出路,就是奋起直追、永不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