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女子入室窃盗3.7万,被抓后坦白曾偷朋友母亲近6万,获刑4年

2025-01-09 15:50   河南  

近期,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罪案件,涉案被告人王某某因擅自侵入他人住宅并实施盗窃行为。

案件概述


事件发生在2024年7月6日,被告人王某某驾驶踏板车前往某处参加宴席途中,萌生了在周边村庄购买鸡蛋的念头。在走访数户人家均未遇主人的情况下,王某某发现了姚某某家窗户破损,遂借此机会从窗户潜入屋内,潜入卧室盗取了挂在墙上的黑色双肩包内的人民币14,000元:他又前往吴某某家,见其后门摇摇欲坠,便顺势推门进入,一番搜寻后,从卧室床枕头下窃得人民币23,000元。






此外,在警方后续调查中,王某某主动供述了另一起未被发现的盗窃行为:大约在清明时节,他借访友之机,趁友人家中忙碌,悄悄潜入二楼卧室,盗走了朋友母亲藏于衣柜中的现金人民币58,000元。


法律裁决


惠水县人民法院经全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出于非法占有目的,多次实施入户盗窃,且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构成盗窃罪。鉴于王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展现出坦白态度,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其自愿认罪认罚,体现了悔罪表现,法律上亦给予从宽考量。





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同时,责令王某某向各被害人退赔损失,其中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10,000元将按比例分配给各被害人,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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