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保护伞”长期称霸一方,湖南沅陵一黑恶组织被端

2025-01-07 15:31   河南  

1月6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以来湖南法院以高质量刑事审判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南工作情况,发布6个典型案例。记者现场了解到,利用“保护伞”长期称霸一方的怀化沅陵县某黑恶组织被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被铲除,大快人心。

(该案终审审判现场。)

自2001年起,被告人向某在湖南省沅陵县涉足非法活动,通过开设赌场并抽取高额利润,迅速积累了相当的经济基础。他招募了包括李某青、陈某、覃某等在内的多名社会闲散人员,让他们负责赌场的管理,逐渐形成了一个具有恶势力性质的团伙。
2004年2月23日,向某指挥了一场涉及数十人的持械斗殴事件,导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然而,由于得到了公职人员罗某文(此案已另案处理)的包庇,向某竟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这一事件后,向某团伙在沅陵县的社会闲散人员中声名鹊起,向某借此机会大肆招募新成员,迅速扩张势力,最终形成了一个以他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从2004年至2019年,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沅陵县境内长期实施暴力、胁迫等违法犯罪活动,导致1人死亡、3人重伤、多人轻伤。
他们不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来逃避法律制裁,还与其他黑恶组织相互勾结,共同在沅陵县称霸一方。该组织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使得许多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因畏惧而不敢举报或控告。这些行为不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还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该案终审审判现场。)

2024年5月3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彰显了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坚决立场。被告人向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杀人罪等共计13项罪名,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该组织中担任骨干成员并直接导致他人死亡的李某青,同样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李某文等五名骨干成员及积极参与者,根据各自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分别被判处19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涉案被告人也被依法判处了3年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对于该犯罪组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孳息,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退赔给被害人或予以追缴,以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恢复和保障。

该案中,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诉,湖南法院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精准打击黑恶犯罪,潜藏蛰伏的黑恶势力被连根拔起,坚定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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