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提要
信用约束是信用监管工作的重点,目前主要包括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两种信用管理措施。其中经营异常名录是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并公示,向社会公众予以警示的制度,是目前应用最广泛、最普遍的信用约束基础措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当事人,依法采取的信用约束强化措施。
第四期 信用约束
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有哪几种?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存有以下4种情形的企业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2、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3、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4、未按照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在30日内办理名称变更登记的。
二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会有哪些危害?
1、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展示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对外展示,影响企业信用,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等金融业务的重要参考依据;而且企业在与他人合作时,可能因存在异常记录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三
怎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01
未年报异常
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就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02
未按要求公示
因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列入异常的,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后即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03
地址异常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标记异常的,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04
未按期限变更名称
因未按照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在30日内办理名称变更登记的,依法完成名称变更登记,可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四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有哪些?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4号)规定存有以下3种情形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一是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二是属于较重行政处罚的范畴;三是属于食品安全领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质量安全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2、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决定,严重影响市场监管部门公信力的。
3、依据法院生效裁判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五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会有什么后果?
相比于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违法情节更严重,惩戒措施更严厉。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实施管理措施主要有:
1、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2、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4、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六
怎么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十六条 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提前移出:
(一)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二)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三)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前移出。
【END】
来源: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