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人才政策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全区人才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人才政策的知晓度、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释放政策引才聚才效应,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现开设呈贡区人才政策宣传专栏。
01
推评认定分为
直接认定、条件认定、升级认定
02
认定程序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校(园)长(含副校长、副园长),由区“三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本人自愿向区“三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认定申请,填写《昆明市呈贡区名长评选认定申报表》,报区“三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组织专家考评组进行评估认定,由区“三名工程”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呈贡区人民政府批准认定。
03
工作职责
一是任期内至少主持一项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管理论文在市级(含)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获奖。二是任期内积极申报名校长基地,主持完成一期名校长基地工作,承担5名以上区内校(园)长及后备力量的培养任务,承担讲学团讲学任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区级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讲座。三是建立业务档案。四是根据区内学校发展需求,服从任职安排,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04
管理考核
一是名长实行定期考核制度。每学年由区“三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取消称号,考核为优秀、合格的继续保留名长称号。三学年为一个管理周期任期届满后须重新申报。二是名长考核依据《昆明市呈贡区名长量化考核评价表》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90分及以上定为优秀,考核89-70分定为合格,考核69-60分定为基本合格,59 分及以下定为不合格。名长年度及届满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 20%以内,考核合格比例控制在60%以内,考核基本合格比例控制在 20%以内。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名校长信息库,及时掌握名校长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
05
政策扶持
研修学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及聘用、考核奖励及其他优惠政策,经认定的名长组建呈贡区名校长工作基地,每年以项目向区教育信息中心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基地工作经费,为发挥其在教育教学管理、学术研究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提供条件。
联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科 0871-67450991
二审:李媞
三审:蒋浩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