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人才政策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全区人才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人才政策的知晓度、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释放政策引才聚才效应,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现开设呈贡区人才政策宣传专栏。
01
认定条件
区委联系专家从全区企事业单位、经济社会组织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推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纳入推荐范围。区委联系专家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2.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3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破或者技术发明、技术创新;4.在产业发展领域,特别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在企业营业收入、利税总额、吸纳就业等方面成绩显著;5.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有突破性、系统性、创造性成果或者作品,在全省、全市、全区范围内产生一定影响;6.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领域做出其他重要贡献;7.获得呈贡区人才荣誉或评选表彰的人才。
02
认定程序
1.推荐上报。各单位党组(党委),根据推荐条件,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报送区委组织部。
2.汇总联审。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并征求纪检监察、公安、法检部门意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还需征求工商、税务部门意见),形成初步人选名单。
3.研究确定。区委组织部根据初步人选名单,报请有关会议研究后确定人选名单。
03
服务管理
1.明确联系对象。实行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联系制度,原则上每名领导联系1-2名专家;
2.实行动态管理。区委联系专家原则上每2年集中调整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3.注重政治引领。组织专家人才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4.注重政治吸纳。注意从基层一线专家中推荐先进模范人物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5.支持干事创业。尊重专家工作性质特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落实激励保障政策,减少行政干预和事务干扰,为专家创新创业提供良好条件;
6.决策咨询和智力服务;
7.做好服务保障;
8.宣传表彰典型。
联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科 0871-67450991
二审:李媞
三审:蒋浩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