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人才政策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全区人才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人才政策的知晓度、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释放政策引才聚才效应,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现开设呈贡区人才政策宣传专栏。
01
推评认定分为
直接认定、条件认定、升级认定
02
认定程序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校(园),由区“三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校(园)自愿向区教育体育局提出认定申请,填写“昆明市呈贡区名校(园)评估认定申报表”,报区“三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组织专家考评组进行评估认定,由区“三名工程”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03
工作职责及政策扶持
积极发挥名校(园)的示范引领作用,任期内结对帮扶区内不少于1所薄弱学校,向薄弱学校输入办学理念、管理经验、教学教研资源,帮助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成为引领全区教育发展的标杆和旗帜;申请项目经费,名校(园)可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制定硬件、软件提升行动项目,并向区教育体育局申请经费补助。
04
管理考核
名校(园)实行定期考核制度。每学年由区“三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取消称号,考核为优秀、合格的继续保留名校(园)称号,三学年为一个管理周期,任期届满后须重新申报;考核按照《昆明市呈贡区名校(园)量化考核评价表》量化评估。
联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科 0871-67450991
二审:李媞
三审:蒋浩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