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人才政策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全区人才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人才政策的知晓度、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释放政策引才聚才效应,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现开设呈贡区人才政策宣传专栏。
01
推评认定分为
直接认定、条件认定、升级认定
02
认定程序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昆明市呈贡区名师评选认定申报表》,学校组成“三名工程’名师、名长推荐工作小组审核推荐,报区“三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组织专家考评组进行评估认定,由区“三名工程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呈贡区人民政府批准认定。
03
工作职责
一是努力提高学科专业素养。在任期内至少完成1项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一项应用案例并有相应成果展示,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案例、教案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二是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学科教师共同成长任期内积极申报区级名师工作室,承担并主持一届区级名师工作室活动;引领、培养工作室学员50%-60%以上成长为校级(含)以上骨干教师;任期内承担讲学团讲学任务,每学年至少上2节区级(含)以上公开课,举办1次区级(含)以上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三是建立业务档案。四是根据学校管理团队建设需要,完成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04
政策扶持
研修学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及聘用、考核奖励,经认定的名师组建呈贡区名师工作室,每年以项目向区教育信息中心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名师工作室工作经费,为发挥其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提供条件。
05
管理考核
一是名师实行定期考核制度,每学年由区“三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取消称号,考核为优秀、合格的继续保留名师称号。三学年为一个管理周期,任期届满后须重新申报。二是考核分为四个等级,依据《昆明市呈贡区名师量化考核评价表》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90分及以上定为优秀,考核89-70分定为合格,考核69-60分定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定为不合格。名师年度及届满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考核合格比例控制在60%以内,考核基本合格比例控制在20%以内。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名师信息库,及时掌握名师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
联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科 0871-67450991
二审:李媞
三审:蒋浩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