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育人】以法之盾 护航成长|佳木斯市第一中学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

文摘   2024-10-02 09:25   黑龙江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护苗进校园”计划,加强青少年法治思想教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平安校园,9月30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李海艳受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佳木斯市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李岫岩同志委托,带领少年庭团队莅临佳木斯市第一中学,为同学们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



李海艳法官从“法”字在不同时期文字的演变、未成年人违法案例的介绍、怎样做一名合格的高中生三个方面,客观详细地阐述了法治的前世与今生,法治的重要性以及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展望法治中国的明天,与学生共同触摸中华法文化的脉搏,感受中华法文化的精髓,激励同学们崇德、尚法,笃行不怠,遵从法治的意识,争做法治中国的建设者、维护者、捍卫者、践行者、受益者。



李海艳法官转达了佳木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岫岩同志对同学们的期望:要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理论认同;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不断了解和深入学习法治中国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坚定法治自信,坚守法治信仰,争做堪当大任的新时代好青年,成为国家的栋梁,民族的希望。



通过本次“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同学们增长了法律知识,进一步加强了法治观念。佳木斯市第一中学将继续深化与佳木斯中院之间的合作,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教育氛围,争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不断提高同学们的法治意识,以法为盾,护航成长,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呵护下健康、茁壮成长,成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供稿:政教处

摄影:王梓萧

编辑:曲程卉

编审:蔡福民

审校:贾春旭

审核:王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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