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通报了中央组织部有关决定:
王利民同志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组副书记;
免去李丕征同志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高同庆同志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职务。相关职务任免,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王利民
王利民,男,汉族,河北迁西人,1968年10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硕士学历。
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学习;1989年7月至1992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系诉讼法专业学习;
1992年7月至2005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05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
2015年6月至2016年9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二局副局长、检察员;
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景德镇市委常委(挂职);
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景德镇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曾任中央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副主任;
2018年8月,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李丕征
李丕征,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入党,1980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荣获工学学士学位;后考入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荣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陕西省西安市电信局钟楼分局技术员、通信处工程师、钟楼分局副局长;陕西省邮电管理局通信政务处处长,陕西省邮政局副总工程师兼网络运行处处长,陕西省邮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国家邮政局信息技术局局长;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信息技术局局长、党总支书记,安徽省邮政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安徽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董事长。
2012年3月,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8年11月,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后改制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组副书记。
2022年5月,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组副书记、集团工会主席。
高同庆
高同庆,1964年1月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籍贯山东昌邑,中共党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学位,曾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高同庆,1985年长春邮电学院电信工程专业毕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同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电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信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2007年,任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2008年,获得香港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3年5月-2020年1月,任中国电信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20年1月-2024年12月,任中国移动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分管公司法律与监管事务、技术研发、国际业务、投资、信息技术等业务。时担任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中移通信董事、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