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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钩沉
"屠伯"陈兆棠
一、高深莫测
严延年,字次卿,东海下邳(今江苏邳县南)人。严氏本是个官二代,却是靠投机走险引起朝廷注意的。宣帝即位之初,他上奏弹劾霍光擅自废立皇帝,没有臣下的礼规,不仁道。
宣帝继位后,他又上奏弹劾大司农田延年手执兵器冲犯宣帝侍从的车子。田延年自辩否认,宣帝将此事交给御史中丞处理。心生厌恶的御史中丞反过来弹劾严延年擅自接纳罪人,依法应予处死。严延年得知消息,慌忙逃命。
不久遇上大赦,丞相、御史府的征召函同一天到达。因御史府的信函先到,严氏便赴御史府上班。宣帝因他此前弹劾霍光的功劳,委任他出任平陵县令。
严延年一上任就露出酷吏带刺的獠牙,很快便因滥杀无辜被免职。凭靠父亲曾在丞相府呆过的人脉,不久继承父亲的衣钵,没多久又到丞相府上班。
神爵年间(前61-前58),西羌叛汉,强弩将军许延寿奏请时任好畤县县令的严延年出任长史。严延年跟随许将军击败西羌,返回后升任涿郡太守。
涿郡豪强大族猖狂,不把官府放在眼里。严延年一到任即大开杀戒,将西高氏、东高氏两家豪门各处死数十人,郡中吏民震惊,从此道不拾遗,严延年声威大震。
严延年治理地方奉行打击豪强、扶助贫弱的原则。凡贫弱者即使犯法,他也会想方设法帮其开脱;对欺压百姓的豪强恶霸则加重处罚。严氏还着意打造自己特立独行、高深莫测的人设:人们以为一定会判死刑的,没过几天竟然获释出狱了;人们以为肯定会从轻发落之人,反而被钉入死牢。官吏百姓们无法揣测严延年执法量刑的尺度,整天提心吊胆、胆颤心惊生怕犯禁。上面派人来核查严延年经手的每宗案件,感觉都符合法度,无可翻改。
严延年以善治晋升为河南太守。严延年精通政务,办事灵活迅速,对手下吏员中忠诚奉公的人像自家人一样给予优待,亲近并一心为他们着想,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他管辖的区域内没有什么事能瞒得过他。
然而严延年嫉恶如仇过于偏执,因而受伤害的人很多。尤其他擅长写狱辞和官府文书,想要杀谁,就亲笔写成奏书,连掌管文书的中主簿及身边属吏也无从得知。奏准判定一个人的死罪,快得像神明一样。到了冬天行刑时,他命令所属各县把囚犯解送到郡上,总集在郡府统一处死。行刑的刽子手夜以继日,砍头砍到手软。成百上千的人头落地,往往血流数里,河南郡的人都称严延年为“屠伯”。
此时“画眉君”张敞担任京兆尹一职。听说严延年为官苛刻严酷,便写信劝告他说:“古时有名的良犬韩卢猎取野兔时,都要先看一看主人的眼色,然后再去追逐捕获,而不过多地捕杀。因此希望次卿能稍稍放宽一下诛杀的刑罚,考虑效仿韩卢的办法行事。”
严延年回信说:“河南是天下的咽喉所在,东西两周统治者留下的弊端太多,恶草茂盛而禾苗稀疏,怎能不予铲除呢?”
严延年以能杀敢杀、治下惧怕为自己的才能和功绩,始终不肯放松或暂停杀人的刑罚。他的母亲从东海郡来跟他一起过年。刚到洛阳,正碰上处决囚犯,只见囚犯队伍排成长龙,天上阴云惨惨,沿途哀嚎遍野,地上血流成河,严母非常震惊,便在都亭歇止,不肯进入郡府。
严延年出城到都亭拜谒老母,母亲闭阁拒见。严延年在门外脱帽叩头,很久后母亲才出来见他,厉声斥责说:“你有幸担任郡太守,治理方圆千里的地盘,不懂得以仁爱教化百姓,让百姓安居乐业,而是靠滥施酷刑,以大肆杀人立威,你就这样做百姓的父母官吗!”
严延年赶忙向母亲叩头谢罪,然后驾车同母亲回到郡府。
过完腊月,母亲执意回乡,临行前眼含热泪对儿子说:“苍天在上,明察秋毫,岂有滥杀人而不遭报应的?我不愿年老时目睹壮年的儿子身受刑戮,就先回家乡为你准备下葬的墓地吧。”
一年之后,严延年以怨恨朝廷、诽谤国事等数罪并罚,被判死刑并陈尸示众。
事实上,致其死命的,最主要还是身为屠伯、“杀人无道”八个字。(参见《汉书》卷九十《酷吏传·严延年》、《资治通鉴》卷二十七《汉纪十九》)
严延年死后阴魂不散。1900多年后,他的阴魂游离到湖南,附体在桂阳人陈兆棠身上。
与严延年一样,陈兆棠的行为意识里也有痛恨贪官、拒绝贪腐,立志做个清官的愿望。
起初,陈兆棠还当真做到了。
陈兆棠从小胸怀报国之志,他“少有大志,长而能文,磊落瑰奇,激昂慷慨”。光绪二十一年(1895)步入仕途后,始终以洁身自好、为官清廉要求自己。史载他在任期间“至贫,不能治行李、迎妻子”,意思是穷得一塌糊涂,以致于到了不能置办行李、接送妻子家人的地步。
如此这般清廉,就算是明朝嘉靖年间的清官海瑞也不过如此了。关键是,他还自捐俸银主修平云书院,遣人前往湖北官书局购置经史子集等以广学生见闻,并于闲暇时到校与诸生诗文相乐。这种贴金行为,海瑞就自愧弗如了。
陈兆棠身为清官的名望日显。因为体恤民情,以至于每次调任时,前来送行的百姓队伍长达数十里。
既然是严延年的阴魂附体,身为酷吏的青面獠牙尽早要露出来。虽然是“偶尔露峥嵘”,没多久也已是名声在外。据说有一次,身为知府的陈兆棠为儿子向时任新都知县的黎承礼提亲,当黎承礼听说知府大人有“岁杀盗三百人”的亮眼业绩,浑身顿时起了一层又细又密的鸡皮疙瘩,喃喃摇头说:“治盗纯用杀,非法也。”随后以别的理由推辞了这桩婚事。
陈兆棠的仕途本来平淡无奇,然而,因清末太平起义爆发,满清王朝提前堕入衰世、乱世,身为酷吏的陈兆棠,以他敏锐的嗅觉,立即从这种“天赐良机”中闻到了浓浓的血腥味,为此跃跃欲试、兴奋不已。
光绪二十九年(1903),慈禧太后膝下红人岑春煊调任两广总督。信奉治乱必用重典的岑春煊对陈兆棠大力提携,急差陈兆棠随行入粤,统领武匡军。岑春煊按朝廷规定给予陈兆棠二千金为筹备军费,自负的陈兆棠却“固辞不受”:“不要钱,不徇私,不任性”,
“不要钱,不徇私”,陈兆棠基本做到了;可要说“不任性”,这就与酷吏的标准像相脱太远了。创刊于广州的《时事画报》中曾有一篇《惠州府草菅人命》的图画新闻指斥陈兆棠任性滥杀,文中举例说:惠州永安(今河源紫金县)农民罗宾二靠在上义墟做小生意谋生,光绪三十二年(1906)被土匪吴火光纠劫并将其绑架。罗宾二之父罗国瓒到县府报案后,清乡营务处迅速行动,将罗宾二和土匪一并抓回。土匪通过行贿营弁胡有德反诬罗宾二为绑匪。案卷呈上,陈兆棠不分青红皂白立即将罗宾二就地正法,事后才知杀错了人,但死者已不能复生。《时事画报》因此发出“掷笔三叹”:
当是时,广西全省饥旱,寇盗纷起,“大则屠城掠野,小则取财夺物”,“人民不堪其苦,官军亦莫能救”。岑春煊让陈兆棠招募家乡子弟1500人,组成 “两广棠字全军”(湘军),转战广西全省,破贼无算。陈兆棠身先士卒,“躬冒矢石,奋力前驱”,数年之间大小七十余战,“军威未尝稍损,西征诸军以公军为第一”。此时的陈兆棠,俨然是岑春煊广西战场上的得力主将。
光绪三十一年(1905),陈兆棠因广西剿匪有功,再赴广东,奉岑春煊之命稽查广东全省各军,从数年前一个小小的知县一跃成为叱咤风云的军方统帅。
与广西相比,广东局面更为复杂。按1899年11月澳门《知新报》的说法:“地球各国,盗贼之多,以中国为最;中国盗贼之多,以广东为最。”光绪三十四年(1908),陈兆棠调任广东潮州知府,一如既往地执行他的暴力哲学,“一日报诛三百人,郡中震怖”,令人齿寒。两年后,陈兆棠出任惠州知府,惠州随即陷入血雨腥风的恐怖之中,此前那顶严延年戴过的“屠伯”之帽,也被人取来戴在他的头上。
问陈兆棠治惠三年,一共杀了多少人?史书的记载是:“令列属乡族,各自为册,注盗主名、区、处,兆棠按册捕诛,积三年,至三千余人,忌者腾毁,谓为‘屠伯’。”
1909年11月27日,时任广东谘议局议员的陈炯明在讨论停止就地正法议草时,也印证了这个可怕的数字:“观陈兆棠之治惠,杀三千余人,其间实有冤抑。”
甚至汪精卫在《论革命之趋势》一文中也提到广东惠州府知州陈兆棠“莅任一月,所杀逾千人”。
由此可见,说陈兆棠草菅人命,号为屠伯,实是“名至实归”。
五、多行不义必自毙
1911年(宣统三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打响辛亥革命第一枪,不久潮州光复,陈兆棠被革命军擒拿。
11月22日上午8时,革命军将陈兆棠缚于竹梯,梯顶悬挂的长幅标语上大书“处决民贼陈兆棠以谢天下”11字。在署前照壁下枪决时,陈兆棠“中十三枪乃绝”。
历史上酷吏之所以令人恐怖,除了漠视生民,视生命如草芥,还特别在意往自己脸上贴金。西汉与清末,严延年与陈兆棠,两个“屠伯”都号称为官清廉不贪,但再清廉的双手也抵不过饱蘸的鲜血啊!
严延年的母亲从儿子的行为中预见到他大限将至,陈兆棠也清楚报应迟早会来。
据说陈兆棠被俘后,民军曾提出让他“输饷十万贷死”,意思是拿出十万两银子买命。陈兆棠不为所动:“死则死耳,安有钜金助尔谋反?”
临刑前,陈兆棠将拟好的遗言递给家属:“不死于君,不死于国,死于因果。”
“死于因果”——这四个字算是答对了。
俗谚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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