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健全城市规划体系,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等要求,完善构建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多规合一”改革不断深化,自然资源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然资源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
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完善标准体系架构、优化标准分级分类、增强标准治理效能,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管理,以标准化手段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需求牵引,整体谋划。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健全城市规划体系”等最新要求,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人民城市和美丽中国、建设数字生态文明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陆海统筹、区域协同、城乡融合、时空一体,做好与相关法规政策衔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标准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问题导向,急用先行。聚焦履行“两统一”职能及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提出针对性解决举措,优先推进重点和急用标准研制。
——开放协作,共建共享。适应空间治理现代化和“多规合一”改革要求,构建跨领域、跨部门协同发展的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一批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国际国内合作互促。健全标准实施评估反馈机制,依托数字生态,构建高效、协同、开放的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
到2027年,制修订国土空间规划基础通用、编制审批、实施监督、信息技术等方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0余项(清单见附件),推动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巩固完善并有序运行;推动开展标准宣贯、培训与应用评估等一系列活动,总结推广一批标准实施典型案例;探索推进标准化建设激励机制,充分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标准化工作;健全标准实施的评估反馈机制,开展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
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在《自然资源标准体系》整体框架下,围绕国土空间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全流程管理需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建设新三年行动:一是对原有标准提档、修订,巩固完善规划体系基础;二是提升国土空间规划数字化治理水平,推进标准化建设的数字转型;三是围绕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做好“助推美丽中国建设”“发展新质生产力”“践行人民城市”等重点领域标准制定。
(二)研制一批国土空间规划标准。
1.巩固规划体系基础领域。对标新发展阶段工作要求,全面梳理评估原有规划相关标准,开展城乡生活圈规划标准、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地用海分类、城区范围划定等方面标准更新、提级工作,统一工作标准、完善体系构建、强化规划权威,充分体现“多规合一”改革的最新实践成果,有效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
2.强化数字化治理领域。健全完善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建设、管理、维护、应用与服务,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智能化城市模型建设、规划许可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相关标准的研制,提升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3.助推美丽中国建设领域。按照自然资源领域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要求,开展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乡村空间设计、规划评估、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标准研制,为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地、深化国土空间规划精细化管控等工作做好支撑。
4.发展新质生产力领域。搭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划支撑体系,开展空间综合利用、竖向规划、产城融合等方面基础标准、技术规程的研制,引领人、地、产、城全要素统筹发展,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资源资产科学管理与高效利用。
5.践行人民城市领域。理顺人与城市的协调发展关系,健全城市规划的标准化体系,开展城市更新、健康城市、公园城市、韧性城市等方面基础标准、技术规程的研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城市生活环境、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以人民为中心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上述标准在解决相关领域急难问题的同时,充分对接现有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按照基础通用、编制审批、实施监督、信息技术的标准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强化标准化工作的延续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依托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标准化主管部门,发挥地方专业技术力量,统筹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制定。鼓励省、市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准;支持各标准化技术组织、行业协会、学会、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等,在国土空间规划标准体系框架下制定急需的相关标准。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土空间规划分技术委员会建设,健全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全生命周期管理;巩固提升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协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加强标准与科技互动,充分运用前沿技术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融合研究,探索国土空间治理重大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推动重要标准研制列入有关科技计划支持范围,将标准作为相关科研项目的重要考核指标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依据,推动先进成熟科技成果固化为标准。深化部省标准化工作合作,协助有条件省份争取成立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标准技术委员会,指导支持相关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三)优化标准实施。积极在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文件制定中引用标准,完善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制度,适时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和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实施进展。完善标准复审制度,对不适应需要的标准予以修订或废止,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动态更新修订机制,保障标准的实用性和时效性。加强标准宣贯与技术解读,指导地方切实提高标准实施应用水平。
(四)推动社会参与。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探索构建标准制修订人才的激励机制,在人才遴选、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鼓励;鼓励自然资源系统的学会、协会、相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加大对标准化研究的人员、资金投入,支持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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