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区规划人均用地面积不做强制性要求!

学术   2024-11-07 12:20   云南  

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近日印发的《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4〕1007号)附件《浙江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明确:

镇区规划人均用地面积指标、规划建设用地结构的相应要求可参照附表7、附表8,不做强制性要求。

原文如下:

原文链接:
https://zrzyt.zj.gov.cn/art/2024/10/31/art_1289924_59030918.html

浙江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docx链接:
https://zrzyt.zj.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8f3dabaebef94065ad86799e326c3ace.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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