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召开“民政这五年”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全国省级老龄工作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各省(区、市)老龄办均设在省级民政部门,省级民政部门均成立了老龄工作处室承担相应职能。
据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老龄、农村养老、社区和居家养老、儿童关爱等相关工作。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全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量、床位数量分别占全国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数和床位数的90.1%、37.4%。下一步,民政部将加快推进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汇聚,构建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
此外,还有如下信息值得关注:
图片来源:民政部网站
民政部老龄工作司副司长廖明介绍,2023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民政部成立老龄工作司,承担全国老龄办日常工作,积极指导地方推进老龄工作体制改革。
截至目前,各省(区、市)省级老龄工作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省级层面均保留老龄工作委员会,老龄委主任大多由分管民政工作的省领导担任。各省(区、市)老龄办均设在省级民政部门,省级民政部门均成立了老龄工作处室承担相应职能。市县老龄工作体制改革正在加紧推进中。
下一步,民政系统将健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机制,出台一批让老年人有获得感的政策措施。统筹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和健康支撑体系,优化老年人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创业权益,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
此外,廖明还介绍了“银龄行动”有关情况。自2003年以来,全国老龄委统筹领导、中国老龄协会具体组织开展“银龄行动”老年志愿服务活动。“银龄行动”从5省份试点到31省份全面推开,形成国家、省、市、县携手发动各领域老专家开展支农支教、健康服务等公益行动的良好局面。截至2024年7月底,参加“银龄行动”的志愿者总人次已超700余万,开展援助项目4000多个,受益群众4亿多人次。
乡镇敬老院逐步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民政部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政府设立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运转费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积极培育扎根乡村、贴近村民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专业化、连锁化建设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加强闲置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利用,优先改建为养老机构、老年食堂、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场所。
今年,我国新增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59个试点地区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李永新表示,民政部将联合财政部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指导,探索形成农村养老服务有效发展模式。
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居家上门服务
在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民政部指导各地以县域为单位,统筹规划布局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了一批功能衔接、服务互补、区域联动的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全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量、床位数量分别占全国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数和床位数的90.1%、37.4%。
同时,引导各地聚焦居家高龄、失能、独居、空巢等老年群体需求,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心理支持等社区养老服务,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以及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上门服务。
“下一步,民政部将加快推进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汇聚,构建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李永新表示,还将指导各地用好各类资金投入渠道,落实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开发性金融等支持措施,研究延续并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结构和评价体系。
一、老龄政策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修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制定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民法典以及公共文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领域法律增加了涉老条款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
●中办、国办就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发展银发经济等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二、老年人的各项保障制度不断健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超过10.6亿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多次提高,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
●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稳步推进
●老年健康支撑和服务保障供给持续强化,老年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医养结合深入推进。高龄津贴制度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
三、老年人社会参与更加积极
●老年教育大力推进,国家老年大学正式挂牌成立,基层设立超过5.5万个老年教育学习点
●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景点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适老化水平不断提升
●公共体育场馆向老年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体育公园普遍设置老年人健身区,老年人积极参与健身活动
●“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成效明显
●老年人法律服务不断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不断完善,打击整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
●交通出行、政务办事、公共场所适老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深入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稳步实施,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有效缓解
●银发经济加快发展,老年用品日益丰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持续推进,“敬老月”等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广泛开展,孝亲敬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选编自:民政部、善达网
统筹:公益传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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