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律师直言:“莲花”商标诉讼案是法务界经典样本!

汽车   2025-01-10 21:25   北京  

近日,莲花跑车方面对外公布,历经超过五年的努力,LOTUS的圆标、字标、“莲花”的中文商标终于回到莲花集团手中。至此,LOTUS终于能名正言顺的出现在中国汽车的聚光灯下。

“莲花”回归,可以说是一件十分值得铭记和关注的事。就此,寰球汽车采访了有多年商标领域实践经历的常龙律师,他表示,“商标行政授权确权往往涉及众多情况,是现实司法实践中较为复杂的一类案件。一个商标的行政授权确权司法程序,往往要经历好几年反反复复“拉锯”。在中国,商标获准满注册五年之后,权利比较稳定,通过商标无效程序打掉商标的难度进一步提升。”
由此可见,像莲花这种横跨接近40年的商标侵权争夺,且最终胜利回归的案例现实中确实不多见。漫长的诉讼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如影随形,而莲花品牌最终能够胜利回归,这不仅需要强大的法律支持,更需要其对自身品牌价值的坚定信念以及持之以恒的努力 。
莲花集团高级法务总监敖先知指出,在汽车行业以及所有海外品牌入华的知识侵权官司中,“莲花”商标回归案是首个完全通过诉讼的方式拿回被抢注商标的案例。从这个层面上来说,“莲花”给中国知识侵权官司树立了一个全新的样本。

商标抢注,这在知识侵权官司中并不少见。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品牌开始入华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商标抢注现象也愈加凸显。例如日本防晒品牌ANESSA进入中国时发现,其品牌名称“安耐晒”已被抢注;苹果公司的iPad产品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前,“iPad”商标已被注册使用;同时在汽车行业中,雷克萨斯、沃尔沃、现代集团都曾在商标上出现过很多类似问题。

所以这样看来,“莲花”商标被抢注并非是个例。

对此,常龙律师表示,商标抢注之所以频频上演,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因为商标权的地域性及制度差异。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海外品牌在其本国注册的商标,在中国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海外品牌未及时在中国进行商标注册,就给了抢注者可乘之机。

二是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品牌一般较为知名,他们在消费者心中有广泛的影响力,其商标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抢注者通过抢注这些知名品牌的商标,可以将其据为己有,或用于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上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原品牌所有者索要高额转让费。

此外,常龙律师补充道,在中国商标注册满5年后,商标的稳定性就会比较强了,但如果在抢注者没有实际使用抢注商标,品牌方会启动撤三程序,以此打掉抢注者商标。

而莲花跑车作为三大豪华超跑之一,在汽车市场中有极大的知名度。早在四十年前的1984年,中国就有公司预期到其未来在中国会有更大的商业价值,因此申请抢注了一系列包含“莲花”字样的商标。而这也直接导致了2011年莲花跑车正式进入中国市场时面临无标可用的局面。

(此前只能使用LOTUS NYO商标
据LOTUS方面透露,被抢注的除了“莲花”相关商标外,与“LOTUS”有关的多枚商标同样无法申请,总数量高达十余枚。这就直接导致“LOTUS”在进入中国进行业务推进和产品布局时,LOTUS英文和圆标都无法进行使用,最终只能在标识上加上“NYO”三个字母,寓意着“新的LOTUS”。

这也就是中国消费者此前看到的LOTUS NYO商标。直到2017 年,吉利成功收购莲花汽车51%的股权,成为莲花汽车的主导力量。吉利敏锐地察觉到,商标问题已然成为阻碍莲花超跑发展的关键因素。倘若这一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莲花跑车在中国消费者心中,始终难以深入人心,解决莲花汽车的商标问题,成为吉利亟待完成的重要任务。

常龙律师介绍,在商标被抢注的大部分情况下,品牌所有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但一般情况下,由于整个过程成本过高、周期过长时,双方可以就商标的转让价格、授权使用的条件等进行谈判,这也是海外品牌知识侵权案件通常的解决办法。

事实上,初期的很长一段时间中,莲花跑车就与用原商标持有人进行了一系列商务谈判,无奈对方态度始终比较强硬,商务谈判没有取得很好的进展。

直至2019年,莲花跑车在中国准备加速布局,“莲花”商标到了必须夺回的时刻。敖先知表示,那时路特斯相信属于LOTUS的就一定能拿回来,所以路特斯的管理层和法务团队也坚定信心,一定要通过法律的手段去拿回来本来属于LOTUS的东西。最终,LOTUS正式开启了商标回归诉讼案。

寰球汽车通过常龙律师了解到,一般的商标诉讼案很难打赢。一方面,其程序较为复杂,往往涉及民事侵权与行政确权程序的交叉。在侵权诉讼中,法院可能需要等待行政确权程序的结果,导致案件审理周期延长。且可能涉及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法院,不同法院对商标案件的审理标准和尺度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也给案件的结果带来了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一般案件证据收集较为困难,原告的举证权利可能受限,要证明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恶意抢注等情况的难度较大。更为重要的是,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复杂,需要律师和当事人对法律有深入的理解和准确的把握。

即便面对诸多的挑战,莲花集团首席执行官冯擎峰也一度直言:“我们宁可放弃了用五年的‘路特斯’,也要回归‘莲花’,因为它是属于我们的精神图腾。”为此,LOTUS法务团队在这场诉讼上坚持了五年。

长达五年的时间中,中国顶级知识产权专家对莲花跑车进行了极大的支持。在中国顶级知识产权专家和莲花跑车法务团队的共同努力下,“莲花”商标诉讼案有了新的突破口:原商标持有人并没有将“莲花”商标使用在第12类汽车所在的商品类别,而是用于第7类通用机械领域。

按照《商标法》第49条第2款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一规定旨在鼓励商标注册人积极使用其商标,避免商标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常龙律师向寰球汽车进一步解释,因为据莲花跑车的调查举证,原商标持有人的“莲花”商标虽然注册在汽车类别上,但未进行真正使用,这就违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

莲花超跑和原商标持有人之间有争议的商标一共五个,即便有一个没有被清除,莲花跑车都是无法获得注册的。所以到最后“莲花”商标拿回,莲花跑车共连续获得了32次有利的行政决定和胜诉判决,才彻底清除所有障碍商标。

至此,莲花商标终于走出了40年在中国被他人占用的困境,同时这场五年多紧锣密鼓的诉讼得以落幕。

过去类似的商标抢注现象屡见不鲜,海外品牌常深陷维权泥沼。但如今,随着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司法审判水平稳步提升,像 “莲花” 商标这样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力维护。它激励着更多品牌勇于捍卫自身知识产权,同时也促使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持续优化升级。

这不仅彰显了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对知识产权保护承诺的坚定践行,也向全球释放出积极信号:中国正以实际行动营造公平、有序、法治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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