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刘晨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亟待厘清的四个问题——以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为背景

文摘   2024-11-22 19:34   北京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亟待厘清的四个问题

——以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为背景

作者简介:刘晨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讲师。

文章来源《中国应用法学》2024年第5期。


【摘要】在《刑事诉讼法》迎来第四次修改之际,作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完善的重要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若要得到长足有效的发展,实现制度确立的初衷,必须厘清四个问题:从横向的世界视野来看,认罪认罚从宽与辩诉交易在制度目标上具有同源性,在制度的实现机制和作用原理上具有同质性;但在司法理念、价值取向和制度体系建构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我国制度具有鲜明的优势。从裁判考量上来看,应当反思和重塑关于“从宽”的认识。从诉讼基本原理来看,反悔权虽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也应当加以限制,防止其被滥用;而以抗诉权限制反悔权的方式必须控制在合理限度,并探索限制反悔权的更优路径。从刑事辩护木桶理论来看,制度的运行主体应当从“公检法三机关”向“公检法律四主体”方向转化。


【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辩诉交易;反悔权;抗诉权;辩护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编辑|靳彧嘉

社科大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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