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主题抓重点 青岛海事局全力筑牢液货船安全监管防线

文摘   2024-10-12 17:38   山东  

为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持续推进水上交通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青岛海事局以交通运输部“30条硬措施”为引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扎实开展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液货船航行和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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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主题

为切实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针对液货船航行和作业安全监管方面的重难点,青岛海事局周密部署,围绕“液货船安全监管”这一主题,全面梳理重点船舶、重点货物、重点港航企业,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细化监管工作要求,优化重点监管对象任务派发,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各项安全监管工作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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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重点

液体货物装卸作业安全

执法人员每日对辖区内实华、红星、丽星、海业、正立信等涉及液体货物的重点码头开展日常巡查,并对重点船舶登轮检查。要求各码头严格落实船岸检查表内容,严格遵守装卸作业操作规程。作业中重点加强泵舱及液货管系、货舱透气、探测报警等关键性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的巡查,严禁违规开舱、检修或在货物处所区域使用非防爆型电器。

防污染措施落实情况

突出液货船防污染措施落实的检查,消除隐患风险。结合近期在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船舶非法改造管路现象,海事工作人员重点摸排船舶排污管路与图纸是否一致,严查船舶非法改造和非法排污问题。同时,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和交付监管力度,核实船舶污染物交付记录与实际情况是否吻合,严防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和船舶虚假接收、虚假交付、做假账、偷排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

船员履职和操作能力

执法人员开展登轮检查时,除对船舶配员、船员人证相符、船员履职等情况进行核查外,重点检查船员对关键设备的实操能力和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反应能力。同时,督促航运企业和船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做好船员日常培训、实操技能评估和岗前安全教育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船舶安全技术状况


下一步,青岛海事局将结合上级关于海上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紧密围绕辖区液货船安全监管这一重点,不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保持对低标准船舶高压态势,助力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海上交通环境。


青岛海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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