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装饰铜器与生产作坊关系考辩
——亚址、亚醜、戴家湾铜器与孝民屯铸铜作坊的个案分析
曹斌
摘要:通过对单一因素的单眼蹼形大角特定装饰造型分别见于晚商“亚址”“亚醜”铜器和西周早期“户”“鼎”铜器的现象以及孝民屯铸铜作坊同类陶范出土情况的分析与考辩,认为同一特定装饰的铜器、甚至是形制、纹饰完全相同的铜器可以分属两个不同的族群或家族;同一铜器铸造作坊可以为不同的族群或氏族铸造同一特定装饰铜器、甚至是形制和纹饰一致的铜器;同一铜器铸造作坊可以为不同王朝铸造同一特定装饰的铜器,且一般分属不同的族群和不同的文化;同一特定装饰的铜器往往为同一阶层所有,可以跨族群、氏族却不能跨越社会等级。特定装饰铜器是指铜器上的装饰纹样或造型具有独特的表现形式,辨识度高且个性突出并为某一些铜器所独具,与常见的铜器装饰纹样和造型风格迥异。本文所述特定装饰铜器在宝鸡戴家湾墓地、鄂州羊子山墓地等均有出土,前者以三叉尾冠立戟凤鸟纹、长冠立羽凤鸟纹和出戟造型所独具特色,后者以神面纹装饰显著于商周铜器。作为个案本文分析的是铺首上装饰的一种单眼蹼形大角单一因素造型[1],其中属晚商时段的均立于方尊肩部,目前所知有6件,2件为出土于郭家庄M160的亚址方尊、另外4件为传世亚醜方尊。6件铜器使用同一种特定装饰造型且形制、纹饰、时代相同,但却分属两个不同族群。属西周早期的集中出土在戴家湾—石鼓山墓地,计有户方彝1、鼎卣2件[2],然族氏铭文迥异。以上铜器上的单眼蹼形大角特定装饰造型陶范目前仅在殷墟孝民屯铜器铸造作坊有所发现。不同族群使用同一种特定装饰铜器,且这类特定装饰陶范仅发现于一个铸造作坊的现象,对于学界以往视同一种特定装饰即代表同一文化或为同一族群所有、本地文化即为本地生产等认识提出挑战。本文拟以亚址、亚醜、戴家湾特定装饰铜器与孝民屯铸铜作坊的关系为例,对以上新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晚商时期的2件亚址铜方尊,为典型的三段式尊。M160:152方尊高43.9、口径32.8×33厘米,重21.4千克;M160:128方尊高44.3、口径32.8×33.4厘米,重21.5千克。两器均是颈部饰蕉叶纹,肩部、腹部和圈足上部饰夔龙纹,腹部和圈足饰饕餮纹,独特之处是四面肩部正中各有1个单眼蹼形大角的兽首状铺首,此外肩部四角各一的象首状铺首卷鼻和象牙特征突出,亦是一处比较独特的装饰造型。两器内底均铸铭“亚址”[3](图一,1、2)。商周时期的铜容器基本为手工陶范铸造,尚达不到工业时代机器标准化流水线生产的精度,两器细微的数据差异仍可视为形制、纹饰相同的2件方尊。与2件亚址方尊形制、纹饰几乎一致的还有4件传世亚醜方尊。其中1件方尊现藏于故宫博物院,高45.5、口径33.4×33.6厘米,重21.5千克,内底铸铭“亚醜,诸姒与太子尊彝”(图一,3[4])。另外3件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1件高45.7、口径33.2×33.7厘米,重22.595千克(带木底座重量),内底铸铭“亚醜,诸姒与太子尊彝”(图一,4);1件高45.3、口径33.6×33.8厘米,重18.705千克,内底铸铭“亚醜”(图一,5);1件高39.1、口径29.5×29.9厘米,重11.78千克,内底铸铭“亚醜”(图一,6)[5]。故宫博物院和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亚醜诸姒方尊为一对形制、纹饰相同的铜器,同时因手工制作导致的数据细微差距基本可将之视为与2件亚址方尊相同的一对铜器。剩余2件亚醜铜器高低和口径差别略大,但是形制、纹饰基本一致。相对高大的1件与亚址方尊、亚醜诸姒方尊体量基本相同,但是重量存在一定差异,这种重量上的差异是由器壁的薄厚不同造成的。
图一 亚址、亚醜单眼蹼形大角特定装饰铜器
1、2. 亚址尊(郭家庄 M160:152、128) 3、4 亚醜诸姒尊(故宫博物馆、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5、6.亚醜尊(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2件亚址方尊出自郭家庄M160。1982~199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安阳市郭家庄西南发掘191座晚商墓葬,M160是其中最大的一座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口长4.5、宽2.88~3.04米,墓葬面积12.7平方米,有棺椁、腰坑和殉人、殉狗,报告认为该墓时代在殷墟三期晚段。未遭盗掘,共出土铜器291件,其中礼乐器44件,族氏铭文以“亚址”为主,仅3件铜铙上有不同铭文“亚宪址”和“中”。在殷墟未遭盗掘可兹对比的不带墓道大墓中,只有殷墟二期的小屯M5墓葬面积22.4平方米,出土铜礼器多达205件[6],等级高于郭家庄M160。殷墟二期小屯M18墓葬面积10.6平方米,出土铜礼器24件[7];殷墟四期的刘家庄北99ALNM1046墓葬面积11平方米,出土铜礼器33件[8]。两墓在面积和铜礼器数量上均小于郭家庄M160。小屯M5是商王武丁配偶妇好之墓,小屯M18出有甲骨文有载的“子渔”和“正侯”铜器,郭家庄M160等级介于两者之间,足见其重要性。我们再来讨论“亚醜”方尊的来源。数量庞大时代又相对集中的“亚醜”铭传世铜器至少已能说明其是晚商大族,因此需要明确的只是这些重器可能的出处。亚醜氏铜器目前在殷墟地区未见考古出土,但是山东青州苏埠屯墓地1931年始就有明确的被盗掘记载,虽然铜器相当一部分未能索回,但是鼎、觯、矛、斧上均有族徽“亚醜”[9]。1965~1966年,山东博物馆调查后发掘了4座墓葬和1座车马坑[10],其中M1为4墓道大墓,亚字形椁室内有木棺。墓口西半部分已残,复原后南北长15、东西长10.7米。该墓早年就被盗掘,出土陶器形制不晚于殷墟四期早段,虽然铜容器只有残片,但是出土的大钺上有族徽“亚醜”。苏埠屯墓地的发掘为“亚醜”氏探明了活动地域,传世的亚醜铜器应该基本都来自此地,而其中厚重的方形铜器包括4件亚址方尊不排除出土自苏埠屯M1的可能。二、西周早期户氏、鼎氏和氏特定装饰铜器分析西周早期单眼蹼形大角单一因素的特定装饰铜器主要有5件。户方彝(M3:24)高63.7、口径35.4×23.4厘米,重35.55千克。盖上部饰夔龙纹、下部饰饕餮纹,器的颈部和圈足饰夔龙纹,腹部饰饕餮纹。盖上有立戟造型,器四面铺首上有单眼蹼形大角造型,有铭“户”[11](图二,1)。鼎卣甲高46.4、口径17.3×12.9厘米,鼎卣乙高36、宽25.5厘米。鼎卣乙下还有一个可分离的方座,连坐高47厘米,基本可视为与鼎卣甲平齐高。两器装饰造型相同,盖饰竖棱纹和小鸟纹,器颈部、下腹和圈足饰小鸟纹,上腹饰竖棱纹。盖、器身四道通体高扉棱,纵向提梁两端的兽首铺首上为单眼蹼形大角造型,有铭“鼎”[12](图二,2、3)。义方卣带提梁通高49、口径26.5×21.3厘米,重17.75千克。盖上部饰顾首夔龙纹,中下部饰兽面纹,器颈部饰夔龙纹,夔龙的首部上有一个倒立的三叉尾状雁形纹饰。器身饰饕餮纹,圈足饰顾首夔龙纹。纵向提梁两端的兽首铺首上有单眼蹼形大角造型。盖与内底对铭“惟十又三月丁亥,武王赐义贝卅朋,用作父乙宝尊彝。”[13](图二,4)。公方卣高35、口径19×16厘米,重6.6千克。失盖,口沿下和颈部饰双身龙纹,腹部饰饕餮纹。横向提梁,提梁两侧的兽首铺首和提梁两侧中部的兽首铺首上各有一对单眼蹼形大角。内底铸有铭文“公作宗宝尊彝”[14]。
图二 户氏、鼎氏、氏单眼蹼形大角特定装饰铜器
1. 户方彝 2. 鼎卣甲 3. 鼎卣乙 4. 义方卣户方彝出土于石鼓山M3。2012年考古工作者在陕西宝鸡石嘴头村四组所在的石鼓山发掘了多座墓葬,M3、M4是最大的2座。其中,M3为一座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主头向朝南,无腰坑及殉狗,宽二层台上的东、北、西壁各有2个壁龛,户方彝就发现在北壁最大的K3内,出土时与其他2件铜卣一起放置在一个长方形的铜方禁之上。这座时代在成康之际,墓长4.3、宽3.6米,葬具两椁一棺,墓葬面积15.48平方米,出土铜礼器31件,还有铜兵器和车马器同出,墓葬等级相当于仅低于诸侯的高级贵族。该墓的壁龛葬俗和铜器都有浓郁的西土风格,最重要的是同为北壁的K4内出土了1件高领袋足陶鬲,而该墓地时代相对略早的另一座大墓M4内同样出土有高领袋足鬲,且两墓铜器风格近似,因此该墓地应为高领袋足鬲集团墓地,有学者进一步指出该墓地与一河之隔的戴家湾墓地为同一个大的墓地,共属高领袋足鬲集团[15],不同的分区分别代表了不同家族的墓区。与石鼓山隔河相望的是出土2件鼎卣的戴家湾墓地。戴家湾墓地命运多舛,早年就多次遭受盗掘,尤以1928年军阀党玉琨的行为最甚。本文的2件鼎卣是光绪辛丑年(1901年)秋宝鸡斗鸡台乡人所盗,后为端方所得,即著名的柉禁诸器,现藏于纽约大都会博物馆。鼎卣由于是被盗掘而出,墓葬情况现在已经无法了解。但是柉禁诸器除2件铜卣还有斝、盉、尊、觚、爵、角、斗各1件,并且同样有一个长方禁,推测出土时至少2件鼎卣是置于方禁之上。从柉禁一组铜器判断,其时代相当于西周早期偏早阶段,等级可能与石鼓山M3相当。与2件鼎卣形制和组合类似的石鼓山-戴家湾墓地还有其他2对,一对是前面所论石鼓山M3中与户方彝同样放置在长方禁上的2件户卣,一对是党玉琨盗掘自戴家湾的现藏于美国弗利尔美术馆和波士顿美术馆的出戟铜卣。从两卣搭配的形式看,均是一高一矮,矮的一件置于小方禁之上与高的一件大致平齐的配对组合方式,这种组合形式为石鼓山-戴家湾所独有,结合出土背景我们认为2件鼎卣也是戴家湾高领袋足鬲集团的铜器,其与2012年发掘的石鼓山M3户方彝所属的铜器属同一个族群的两个不同家族。义方卣是近年山西省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缴获而来,2014年盗掘自山西省洪洞县南秦村西。铭文信息直接揭示时代为武成时期,具体墓葬不明。但是该地20世纪50年代就开展过考古工作,发现有西周三鼎墓且居址出土了山西迄今为止唯一一片西周带字卜骨,不排除遗址为某诸侯国国都的可能性[16],这也说明义方卣很可能也来自于低于诸侯一级的高等级贵族墓葬。但仅有的背景知识还不足以推断义方卣的归属,我们还需要结合铭文讨论。义方卣铭文之末有族徽“”,这种族徽同在山西的灵石旌介商末墓葬中出土过几件,有学者早年指出族原住陕西,是由陕西至山西[17]。从“”氏铜器的出土地看,其似乎也都在“西伯戡黎”的路线之上,因此我们更加相信义方卣这类单眼蹼形大角特定装饰铜器在洪洞县南秦村西的出现与戴家湾西土风格铜器的扩散有关。而义方卣颈部夔龙纹的装饰特点也支持我们通过族氏信息得出的推论。该夔龙纹身体部分均为自晚商以来常见的造型,但是龙首之上的角并非商文化风格的单柱或者省略装饰的特点,而采用了与石鼓山-戴家湾铜器三叉尾冠立戟凤鸟纹装饰中的三叉尾冠一样的纹饰,区别仅在于该三叉尾状纹饰在义方卣颈部的夔龙纹之上不再作为凤鸟类纹饰的冠,而是作为夔龙类纹饰的角且倒立在夔龙的首部之上作为龙角单独存在。当然,还有另外一件与义方卣形制接近但时代相对略晚的公卣,为1987年江西广丰县文管所在排汕乡卅八都村征集所得,现藏广丰县博物馆。由于出土地点不明,铭文只能揭示其等级为“公”而不能显示其他任何族属方面的信息,相关问题不好推断,只能说明此类铜器拥有者的社会等级都不低。郭家庄M160和苏埠屯墓地代表了两个不同的族群[18],一个葬在殷墟王都,一般认为其生前也是在商王朝内部履职的高等级贵族;一个是边疆的公侯,甚至墓葬呈现出来的等级还要高于前者,所以拥有形制、纹饰、造型、时代相同的方尊的数量也是前者的两倍。但特殊的是使用同一种特定装饰铜器的器主却分属两个族群[19],孝民屯2000AGH31:18说明不仅仅是同一造型装饰的一般铜器,甚至是同一种特定装饰的铜器也可以是分属两个不同的族群。而目前出土这类单眼蹼形大角铺首的陶范(孝民屯2000AGH31:18)有且仅有发现于孝民屯铸铜作坊[20]。孝民屯铜器铸铜作坊的情况更是说明同一作坊可以为不同的族群铸造形制、纹饰、造型相同的铜器,甚至包括非常特殊的特定装饰铜器。这对于学界本地风格、本地铸造铜器的认识以及概念的混用问题是一个现实的挑战,这样的情况在戴家湾特定装饰铜器的案例中还会更加突出。西周早期的单眼蹼形大角单一因素特定装饰铜器有3件出土于石鼓山—戴家湾墓地,石鼓山M3出土的户方彝为户氏家族所有、宝鸡斗鸡台出土的2件配对鼎卣为鼎氏家族所有,虽然石鼓山、戴家湾为同一墓地且同属于西土族群的高领袋足鬲集团或为同一文化墓地,但同一种特定装饰铜器却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家族。还有1件盗掘自山西洪洞县南秦村西的义方卣,也属于西土族群扩散而出的氏,4件同样的单眼蹼形大角特定装饰铜器归属于三个不同的家族。当然这还远不是问题的关键。本文中作为案例分析的单眼蹼形大角特定装饰晚商时期出现在亚址、亚醜两个不同族群的铜器之上,到了西周早期出现在同一族群(西土族群)同一文化但是不同家族的铜器之上,但出土这类特定装饰陶范的只有孝民屯铸铜作坊。孝民屯铜器铸造作坊不仅发现有单眼蹼形大角陶范,还发现有出戟、方禁、三叉尾冠凤鸟纹这些集中出土在戴家湾墓地的特定装饰或造型的陶范,也就是说其在为戴家湾高领袋足鬲集团服务和生产特定装饰类铜器。而从亚址、亚醜单眼蹼形大角特定装饰看,其五趾细长、掌心狭小但单眼奇大,几乎占据整个掌心位置,至孝民屯作坊2000AGH31:18陶范和户方彝、鼎卣、义方卣时,五趾已相对粗短,但掌心却明显扩大、相应的单眼明显变小,这是一个明显的时代差异(图三)。亚址尊、亚醜为诸姒尊晚商单眼蹼形大角特定装饰铜器,而户方彝、鼎卣和义方卣为西周早期特定装饰铜器,也就是同一铜器铸造作坊不仅在同一时期为不同族群、不同家族铸造相同的特定装饰铜器,还为不同时期的不同族群铸造同一种特定装饰的铜器。更为特别的是其在晚商时期为商王朝服务和铸造铜器,在武王克商之后则开始为周王朝服务并铸造铜器,也就是同一铸铜作坊在为不同的王朝铸造同一特定装饰类铜器,同一特定装饰的差别仅在于区分时代的判断因素上。
图三 兽首铺首上的单眼蹼形大角
1. 亚址尊 2. 亚醜诸姒尊 3. 兽首范(孝民屯 2000AGH31:18) 4. 户彝 5. 义卣由以上两个案例的分析结果可知:第一,同一种特定装饰的铜器、甚至是形制、纹饰完全相同的铜器也可以分属两个不同的族群或家族;第二,同一铜器铸造作坊可以为不同的族群或家族铸造同一种特定装饰铜器,甚至是形制和纹饰一致的铜器;第三,同一铜器铸造作坊还可以为不同的王朝铸造同一种特定装饰的铜器,这样的铜器自然分属不同的族群;第四,一般而言,同一种特定装饰的铜器往往为同一阶层所有,可以跨族群却不能跨越社会等级[21]。以往考古研究常常将同一种特定装饰类器物视为一个族群或者一个考古学文化的典型代表,现在来看问题可能比较复杂,特别在代表社会上层精神文化的铜礼器上。以往的考古研究一旦将某一类特定装饰铜器归属为一种考古学文化的典型代表,而这种特定装饰铜器又为其他地区所罕见,即认为是本地文化进而认为是本地铸造,本文揭示的结论是即便其为本地文化,也可能并非本地铸造,这涉及社会资源的控制和分配问题。从前文分析看,铜器铸造作坊本身没有文化属性,其仅仅是一个“工厂”甚至“车间”,工匠本身也没有决定文化风格以及铜器归属的权力,仅仅是“技术工人”,其中发挥决定作用的是铜器铸造作坊的“高级消费者”或“客户”,即铸铜作坊的服务对象,即谁控制了铜器铸造作坊那么这个铜器铸造作坊就为谁服务,为其铸造铜器,除了生产一般性的常见器形和装饰铜器,还为特定的族群或者家族定制他们需要的特定装饰铜器。在晚商时期这种邦联制雏形的国家形态下,优势资源多集中于大邑商,由商王以及统治集团掌控的手工业作坊按照统治阶层的意志为不同的族群或家族生产铜器,然后由统治阶层来进行分配[22]。到了西周早期,原商王朝的手工业作坊为周王朝控制后,其又为周王朝的统治阶层定制生产铜器并由周王和其统治阶层控制、分配相应的铜礼器资源。也即是说商周时期社会阶层的壁垒是不能打破的,社会资源的控制者决定了特定装饰铜器的所有者。当然,我们仍需回答同一种特定装饰的铜器是否可以在不同的铜器铸造作坊生产,或者说不同的铜器铸造作坊是否可以生产同一种特定装饰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针对的是相对特定装饰而言的一般性装饰,答案是肯定的。诚如前文分析的,生产作坊是一个“工厂”,服务的对象是“消费者”,同一“消费者”可能在不同的铸造作坊定制生产或者接受王室、上级分配不同作坊的铜器,但是对象变为特定装饰铜器,问题就会比较复杂。以单眼蹼形大角装饰为例,其时代横跨商周,从殷墟三期晚段一直延续到西周中期偏早阶段,虽然目前发现的类似陶范只存在于孝民屯作坊,但也只能说明殷墟晚期和西周初期的单眼蹼形大角装饰出自孝民屯作坊,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孝民屯作坊的时代可以晚至西周早期偏晚之后,然此时期的单眼蹼形大角装饰是有发现的,如海昏侯刘贺墓铜卣(M1:404)[23]和梁带村M27提梁卣(M27:1021)[24],因此作为特定装饰的单眼蹼形大角有西周有孝民屯作坊之外的产品。但这也涉及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西周时期的单眼蹼形大角铜器基本都是西土族群[25]的铜器,而西土族群是克商的胜利者,那么西周早期偏晚之后的单眼蹼形大角装饰铜器是否是克商后迁移的有传承关系的孝民屯系统工匠的作品?即其仍可能是孝民屯系统作坊的产品,不过新作坊的地点可能不再是殷墟孝民屯。由于特定装饰的特殊性,特别是所举单眼蹼形大角装饰的特殊性,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如果举发现于一定时期、特定地域、性质明确又数量稀少的噩国鄂州羊子山墓地神面纹铜器[26],情况会更加明确,而特定装饰铜器一般为同一系统铸造作坊生产的可能性也在同时增加,特别考虑到特定装饰往往需要特定的铸造技术。即特定装饰铜器绝大部分情况下是同一铸铜造作坊、同一系统作坊或同一具有传承关系的工匠系统的产品[27],但是这些作坊及工匠的生产目的和权力归属,与本文的分析结论是一致的,同时特定装饰铜器[28]可能更多地代表拥有者近似的社会等级和身份地位。最后,在面对小样本的特定装饰器物时,我们要充分考虑其他因素和所面对问题的复杂性。与中国考古学重视“组合”的概念类似,文化不能仅仅依据一种或一类特定装饰器物,而是要依据一整套的东西来确定。一个关键因素可以是建立文化联系的重要支点,但是确定一种考古学文化却要综合一整套的遗迹、遗物的共同特点来论定。单一的某种特定装饰器物有些代表的是文化的扩散,有些代表的是同一阶层或者社会等级的象征,要确定一种文化则要寻找特定装饰类器物所属的物质性主体。[1]本文列为案例分析的特定装饰铜器是指仅装饰单眼蹼形大角一种单因素的特定造型的铜器,不混合其他特定装饰,铜器上的其他部位都是普及性的纹饰和造型。[2]本文戴家湾—石鼓山铜器所指为只有单眼蹼形大角一种特定装饰的铜器,戴家湾其他特定装饰铜器,如两类凤鸟纹组合的,不在本文讨论之列。[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郭家庄商代墓葬:1982年~1992年考古发掘报告[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下文中提到郭家庄M160处不再加注,均同此。[4]丁孟.故宫青铜器图典(30)[M].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0.[5]“国立”故宫博物院.故宫商代青铜礼器图录[M].台北:故宫出版社,1998.[6]a.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郭家庄160号墓[J].考古,1991(5).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妇好墓[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小屯村北的两座殷代墓[J].考古学报,1981(4).[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殷墟刘家庄北 1 0 4 6号墓 [ C ]∥考古学集刊 ( 1 5 ) .北京 :文物出版社,2004.[9]a.张履贤.苏埠屯铜器图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b.祈延霈.山东益都苏埠屯出土铜器调查记[C]∥中国考古学报(二).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10]a.山东省博物馆.山东益都苏埠屯第一号奴隶殉葬墓[J].文物,1972(8).b.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青州市博物馆.青州市苏埠屯商代墓葬地发掘[C]∥海岱考古(一).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89.[11]石鼓山考古队.宝鸡石鼓山西周墓葬发掘简报[J].文物,2013(2).下文提到户方彝出土墓葬及相关信息不再加注,均同此。[12]陈梦家 .美国所藏中国青铜器集录 [ M ] .北京 :中华书局,2019.[13]韩炳华.新见义尊与义方彝[J].江汉考古,2019(4).[14]日本奈良博物馆也有1件铜卣,其风格与戴家湾第一组接近,差别是凤鸟的冠部为穆王时期常见的一类垂冠凤鸟纹,垂冠中羽毛为圆形,因此不排除奈良博物馆藏的这件铜卣为戴家湾风格铜器最晚的1件。此前有学者对此器真伪提出过异议,笔者曾近距离观察过此卣,整体缺乏生气,不能完全排除伪器的可能性,因此本文暂且不论。[15]曹斌.宝鸡石鼓山三号墓研究[J].考古与文物,2016(2).[16]刘绪.晋文化[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17]邹衡.关于夏商时期北方地区诸邻境文化的初步讨论[C]∥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253-260.[18]对于苏埠屯墓地的性质,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其拥有4条墓道大墓,应为地方的君主;另一种认为其是为商王朝守护东土和控制盐业生产的军事君长。前一种观点可以视亚醜和亚址为两个族群,后一种观点中其为不同家族还是不同族群暂且不论,但是认为其同属商文化系统。[19]不少学者认为两者是同一种文化,即商文化系统。[2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2000-2001年安阳孝民屯东南地殷代铸铜遗址发掘报告[J].考古学报,2006(3).[21]本文分析的现实特定装饰铜器所代表的社会等级接近且严格,特定装饰铜器在判断铜器拥有者的社会等级方面具有特别意义。[22]这并非说商王朝不存在地方铸造以及地方分配。[23]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考古文博系.江西南昌西汉海昏侯刘贺墓出土铜器[J].文物,2018(11).[24]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韩城梁带村遗址M27发掘简报[J].考古与文物,2007(6).[25]学界一般认为姬姓周人不用族徽,但西土族群还包括姬姓周人以外的其他部族,如姜姓部族等。从现有材料分析,出土自戴家湾—石鼓山墓地等的单眼蹼形大角装饰铜器基本为西土族群铜器。[26] a .随州市博物馆 .湖北随县发现商周青銅器 [ J ] .考古,1984(6).b.随州市博物馆.湖北随县安居出土青銅器[J].文物,1982(12).c.随州市博物馆.随州出土文物精粹[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27]鉴于相关问题的复杂性,以上推论有待考古新材料的证明。考古学研究以已发现的材料为基础,但考古学的优势在于不断的有新发现的出现,以帮助检视和修正此前的学术观点,本文讨论的问题亦是如此。
作者:曹斌(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考古文博系)
原文刊于:《考古与文物》2024年第7期
信息转载自“中国社科院考古所中国考古网”公众号,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