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公告

2025-02-06 17:48   山东  

第七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人才集聚雁阵格局,深入推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加快战略人才力量建设,强化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人才支撑,决定举办第七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聚焦支撑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强省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以创业大赛方式遴选优秀创业人才和优质创业项目,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落户山东创办企业,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大赛设置

时间:2025年1月至8月。

类型:创业企业类和创业团队类两种类型。创业企业类是指已在山东省注册成立企业,且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的创业人才;创业团队类是指尚未在山东省注册成立企业,具备成熟的创业项目、人才团队和商业规划等条件的创业人才。

领域:设立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医养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未来产业6大赛道。

环节:包括初赛和决赛,初赛设置省内分赛区和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南京、西安5个国内分赛区,面向全球国际交流密集地区开设报名渠道。决赛8月份在济南举行。

奖项设置:遴选70名左右创业企业类优胜人选和100名左右创业团队类优胜人选。其中,对通过实地考察的创业企业类人选,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管理,一次性给予5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决赛评选出的前30名创业团队类优胜人选中,在山东省完成创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按照泰山产业创业领军人才有关支持政策,省财政给予每名人选3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人选正式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管理后再给予20万元支持经费;对30名之后的创业团队类优胜人选,由项目承接市纳入市级创业人才政策范围统筹进行支持,待项目落地转化后,符合泰山产业创业领军人才企业类条件的,可按照属地原则,经所在市推荐后直接参加创业大赛决赛。



三、参赛条件

(一)人选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品行作风端正。

3.拥有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人才团队,具有出色的团队协作能力。

(二)创业企业类人选

1.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入股)比例不低于30%〕。(2)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3)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有较大潜力。(4)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

2.人选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1)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创办时间为1年(含)以上6年(含)以下(2018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依法诚信经营。(2)主营业务属于未来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医养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3)企业发展满足以下之一:①企业2024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②近2年平均研发投入每年不低于100万元(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③近3年已获得市场化专业投资机构500万元以上投资(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实际到账日期应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4)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和人才意识,在相关领域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目标。(5)依法诚信经营,规范有序运行。

(三)创业团队类人选

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在海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尚未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具备创业企业类申报人选条件第(2)(3)(4)条款明确的相关条件。

2.拥有项目属于我省“十强”产业重点支持方向,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化路径,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3.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条件。

(四)其他要求

正在山东省级人才项目支持期内、被列入人才失信“黑名单”尚在整改期等情形的不得申报,具体情形可咨询大赛组委会。




四、参赛名额

1.各市本年度省内分赛区推荐名额具体如下: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每市最多推荐创业企业类人选20人、创业团队类人选15人;淄博、济宁、泰安、临沂、滨州,每市最多推荐创业企业类人选16人、创业团队类人选13人;枣庄、东营、日照、德州、聊城、菏泽,每市最多推荐创业企业类人选12人、创业团队类人选10人。对省外、国际人选,各市最多可额外推荐创业企业类5人、创业团队类10人。

2.积极组织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有创办企业推动成果转化意向的人选报名参赛,其中,省教育厅组织驻鲁部属、省属高校最多推荐创业团队类人选50人,省科技厅组织中央驻鲁和省属科研院所、经省级备案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最多推荐创业团队类人选50人。上述人选通过拟落地市统一归口受理推荐,不占各市推荐名额。

3.近3年(2022年以来)市级创业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同等层次奖项、符合本次大赛标准条件的创业企业类人选,不占各市推荐名额。

4.每个国内分赛区可推荐不超过15个创业团队类选手直接进入决赛;除省内分赛区、国内分赛区外,其余每个分赛区可推荐不超过10个创业团队类选手直接进入决赛。

5.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规定,对符合创业企业类人选条件且创办企业近3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股权类现金融资(不包括股东追加投资)的,不占各市推荐名额,经所在市推荐后直接进入决赛。




五、大赛流程

(一)大赛报名

报名工作依托山东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www.rcsd.cn)开展。所有参赛人选只能通过1个赛区申报。

(二)资格审查

依托“信息平台”申报系统对参赛人选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

(三)大赛初赛

省内分赛区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开展,择优确定进入决赛人选。

国内分赛区由各承办单位组织开展,对于分赛区推荐晋级决赛人选,由相关赛区组委会通过信息平台将人选报名信息推荐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根据有关规定对各分赛区推荐晋级决赛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大赛决赛

大赛决赛采用公开路演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省内分赛区推荐单位须于2025年5月12日(周一)下午4时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推荐工作;其他赛区报名截止时间,请参阅各赛区公告。

2.参赛人选、参赛单位须仔细阅读《泰山人才工程评审工作纪律书面告知单》,签订《申报承诺书》,承诺不存在弄虚作假、委托市场和社会机构帮忙“跑关系”干扰评审工作等情形。对于违反遴选纪律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选,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和人选申报资格,列入黑名单,并予以通报。

3.大赛组织过程中,大赛组委会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辅导班。申报单位、申报人选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不法机构虚假宣传。如有问题,请联系第七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组委会,电话:0531—51775824、0531—51751520、51751126;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531—82893217、82893219。

附件:
1.第七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6大行业赛道
2.创业大赛获奖人选和创业企业(项目)支持政策



第七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

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5年1月23日











附件1


第七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6大行业赛道




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家电、空天信息、高端软件、先进计算、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

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工业母机、轨道交通装备、智慧农机装备、高效动力装备、航空航天装备、高端海工装备、高技术船舶。

医养健康:生物药、高端化学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康养服务。

新能源新材料: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开发、风能、核能、氢能、新型储能、节能环保技术装备、高性能材料、钙钛矿太阳能电池。

现代农业:智慧农业、智慧农机、绿色投入品、种源“卡脖子”技术、盐碱地综合利用。

未来产业:元宇宙+、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技能作业机器人、深海深地深空、低空经济。










附件2


创业大赛获奖人选和创业企业(项目)支持政策







获奖人选支持政策

1.创业企业类人选。实地考察通过后,按程序纳入泰山产业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支持。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名入选者5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组织进行尽调,通过省财政科技股权投资或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参股方式,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股权投资期限结合人才项目建设实际确定,最长可按规定延至10年。

2.创业团队类人选。决赛评选出的前30名优胜人选中,在山东省完成创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按照泰山产业创业领军人才有关支持政策,省财政给予每名人选3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人选正式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管理后再给予20万元支持经费。对30名之后的优胜人选,由项目承接市纳入市级创业人才政策范围统筹进行支持,待项目落地转化后,符合泰山产业创业领军人才企业类条件的,可按照属地原则,经所在市推荐后直接参加创业大赛决赛。

3.完善创业人才服务保障。省级创业大赛评选出的优胜人选,由企业所在市或项目承接市的人社部门颁发市级“人才卡”,享受相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及服务事项(具体参见各市绿色通道服务规定)。对于项目落地审核后纳入省级人才工程支持的人选,颁发“山东惠才卡”,给予创业人才户籍办理、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医疗保健、交通出行、住房购房、旅游健身、休假疗养等方面配套政策,解决创业人才后顾之忧。




创业企业(项目)支持政策

4.纳入创业项目库进行管理服务。建立省级创业项目库,将优胜创业项目纳入项目库进行跟踪关注,统筹省市创新创业政策给予支持。强化对入库项目的管理,施行落地项目退出和逾期项目淘汰机制,对于成功落地转化成企业的创业项目及时移出项目库,对未按照孵化台账如期推进、孵化缓慢或未开展孵化的项目,从项目库中及时清除,确保集中资源形成支持合力。对于入库项目在落地转化中遇到的问题,依托各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推进会,研究解决措施,制定推进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由科技部门形成推进清单报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每季度调度进展,确保项目如期推进。

5.依托山东科技大市场提供成果转化服务。将优胜创业企业(项目)纳入山东科技大市场服务范围,享受一体化平台服务,定期举办产学研对接、科技成果直通车、交流考察、专题沙龙等活动。发挥山东科技大市场作用,联合技术交易场所、技术转移机构等,定期组织创业人才项目路演和成果展示活动,并为参与路演的科技成果后续转化以及与各类资源对接提供平台支撑,推动创业项目最终实现转化落地。

6.强化科技金融要素支持。发挥省科融信综合服务平台作用,采取“先投后股”“拨投贷联动”等方式加强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力度,“先投后股”单个项目原则上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资金,“鲁科担”每年最高给予担保机构担保金额0.5%的保费补贴和20%的风险补偿,“鲁科保”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后补助保费补贴。发挥政府性引导基金的引领作用,加大对早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通过“以投促引”的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项目)。依托财金企业联盟,帮助创业企业对接省属骨干金融企业、各类金融机构、研究机构以及各地市财金企业,对有意向申报财政股权投资的企业提供单独辅导,实现资本对优质企业(项目)的早期关注、精准对接。支持财金集团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以市场化投资和财政股权投资形式联合投资。同等条件下对创业企业优先投资,适当放宽抵押担保等增信措施,适当降低收益率。

7.提供全周期孵化服务。对于各市、省属国企、孵化载体等承接的项目,由孵化主体按照“一人一策、精准支持”的原则,进行跟踪关注。对于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中培育孵化的项目,提供创业场所费用减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用共享、人才需求推荐匹配、行政审批便捷办理、融资需求服务对接等方面支持保障。

8.支持融入产业生态。促进省属国企、链主企业与创业企业的对接与合作,打造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创新链、产业链和生态圈,促进产业融通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胜企业纳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打造“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路径。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双创”,不断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促进其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

9.开展上市培育服务。择优为创业企业和创业项目转化落地后的企业提供上市培育、资产证券化、债券融资等服务。对于推进上市过程中企业反馈的困难问题,依托省金融部门牵头建立的统筹协调机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推进解决。对于符合条件的IPO企业,省级财政按照申请(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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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才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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