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spa作为比亚乔集团(Piaggio)旗下知名踏板摩托车品牌,从1956年诞生开始就受到了众多喜欢者的拥护。直到现在,Vespa一定程度上就代表着欧式复古踏板,而且因为它对于经典元素的沿袭,整个品牌价值在过去两年时间,就增长了19%。而就在这两天,欧盟法院(CJEU)正式认可了Vespa的车型外观不可复制的特性,这也给浙江中能(ZNEN)摩托抄袭案画上了句号,我们一起看看。
早在10多年前,中能摩托就对Vespa旗下车型进行抄袭,并推出了相应的踏板摩托。这样的行为导致Vespa和中能产生了近10年的法律纠纷。直到2014年,欧盟知识产权局认可了Vespa的独特设计,并给予独立商标。然后就是2018年,中能收购了摩托莫里尼之后,因为在欧洲市场的地位巩固,就顺势在法庭上推翻了Vespa商标,随后欧盟推翻了之前决定,允许中能自由销售ZNEN踏板摩托。
但这事比亚乔集团肯定不会就这样认了,之后他们通过律师发起了一系列的诉讼和辩护;寻求法院对于Vespa的设计作为商标恢复。就在最近欧盟法院判定比亚乔Vespa的设计是不可复制的,并且受到司法保护。简单说就是比亚乔对Vespa的外观设计申请了商标专利,并且通过了。这次的通过直接导致中能将不能在全球范围内销售相关踏板车型。
虽然比亚乔本次是和中能对于踏板外观设计的拟定,但这种判例一旦做实。对于进军欧美市场的其他国内品牌踏板车型,一旦设计和Vespa外观相似,同样会被判决抄袭。欧美的法律遵循的是判例制,当有判例的时候要想胜诉就很难了。
当然,客观来说国内确实存在大量车型借鉴、抄袭国外知名车型的现象;而且不仅仅是一些二三线的小品牌,甚至在一些一线大厂身上同样会存在类似问题。这也给国内摩托提了一个醒,要想真正做起来一个品牌而不是捞快钱;属于自己品牌的设计是不能省钱的,这样既然消费者无法对你产生记忆,也会让品牌难以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各位车友,你们说呢?欢迎留言讨论及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