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软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文摘   2024-11-04 10:40   江苏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对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软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

项目名称: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采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与学校德育特色为核心,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建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系统建设场所:甲方指定地点。

维保期:两年

最高限价:17.8万元,高于该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付款方式:完成招标文件要求工作量,项目经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并上线运行后付90%,项目经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并上线运行满二年后付10%(支付货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5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开发并上线试运行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

2.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2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发放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须注明企业名称、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信息、营业执照、手机号码、单位地址及QQ邮箱号),授权格式自拟。文件名命名例:**********项目投标报名材料,**********单位,发送至邮箱:jhjyjxmb@163.com. 邮件发送后必须同时电话告知,否则视同未提交,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局项目办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等招标材料发送到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邮箱里。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自己的邮箱,自行查询,错失投标时间的,责任自负。招标联系人:葛先生,电话:0515-86238986。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教育局东楼3003室。开标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标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装订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逾期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七、质疑和投诉:

1.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质疑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

4.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异议;认为开标活动违法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对采购单位答复不满意采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的,投标人可向建湖县教育局、建湖县财政局投诉。

6.质疑或投诉程序:

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对采购单位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到建湖县教育局、建湖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按规定投诉或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7.恶意投诉情形,监管机构将对投诉人按有关规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上网公示,投标人今后参与政府项目将受到影响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371175752

招标监督电话:86233249/80695318

九、招标公告信息:

本次招标公告信息在“建湖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发布,投标人须自行登陆建湖教育发布网站,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相关内容,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https://mp.weixin.qq.com/mp/appmsgalbum?__biz=MzIwNDY0NjEzNA==&action=getalbum&album_id=3096165199533015040#wechat_redirect

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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