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

时尚   2024-11-03 17:44   山东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指导各地规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规范》统一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的作风纪律、仪容举止、语言与案件查办等基本要求。明确了执法活动“八严禁”“十不得”禁止性规定,强化刚性约束,树立文明形象,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执法、趋利执法、机械执法、简单执法、消极执法等问题发生,保障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规范》区分执法活动,针对不同执法场景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了执法用语、案件办理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务实指引。

《规范》是服务型执法“监管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通过细化仪容举止、执法用语、案件办理层面执法行为的具体规范,形成重点指引,明确具体要求,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和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规范文明与公平正义。



来源:市说新语

责编:李玫 白源超

审核:丛冬雨

HISTORY
/
往期推荐

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关注药品安全”观摩座谈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举办生物医药产学研合作对接会



《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



青岛市场监管
发布权威青岛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资讯、提供民生服务、打造互动交流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