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学生组织工作人员遴选工作相关要求和安排

文摘   2024-10-17 19:46   辽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及指示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我校学生会改革、加强我校学生会队伍建设,促进学生会综合实力的提升,更好地服务于全体学生,培养新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生会工作人员。校团委严格按照《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校团委联合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开展2024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遴选条件

 


1.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向党组织、团组织靠近,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关心时事政治和校内大事,积极参加校、院(部)组织的党团学习。

2. 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校园安定团结,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校无违纪行为;学习成绩优异,每个学期无挂科,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心理健康,面对竞争、挫折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3. 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4. 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晰,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工作方式方法恰当,能够处理好工作、学习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兴趣爱好广泛,特长突出,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


二、遴选程序

        
    


(一)遴选办法

各院(部)要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大众公认、注重实际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公开竞聘与学校审定相结合的办法在各院(部)范围内进行。


(二)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遴选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0日8:00

      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三)遴选的具体安排


(一)遴选阶段:进行三分钟之内竞聘演讲+答辩。

(二)组织考察阶段:对候选人进行年级考察,资料审核。

(三)公示任命阶段:确定各岗位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后,由团委下发任命文件,公示后人选需试用一个月,试用结束后无任何异议自动转正。


三、相关要求


根据从严治团的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聘环境,杜绝一切影响或干扰选聘的违规行为,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共青团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团委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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