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条件
1.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向党组织、团组织靠近,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关心时事政治和校内大事,积极参加校、院(部)组织的党团学习。
2. 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校园安定团结,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校无违纪行为;学习成绩优异,每个学期无挂科,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心理健康,面对竞争、挫折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3. 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4. 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晰,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工作方式方法恰当,能够处理好工作、学习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兴趣爱好广泛,特长突出,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
二、遴选程序
(一)遴选办法
各院(部)要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大众公认、注重实际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公开竞聘与学校审定相结合的办法在各院(部)范围内进行。
(二)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遴选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0日8:00
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三)遴选的具体安排
(一)遴选阶段:进行三分钟之内竞聘演讲+答辩。
(二)组织考察阶段:对候选人进行年级考察,资料审核。
(三)公示任命阶段:确定各岗位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后,由团委下发任命文件,公示后人选需试用一个月,试用结束后无任何异议自动转正。
三、相关要求
根据从严治团的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聘环境,杜绝一切影响或干扰选聘的违规行为,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共青团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